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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指南

中秋节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指南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Liaoning Technical University)始建于1949年,原名阜新矿业学院,是原煤炭工业部隶属的两所全国重点大学之一、辽宁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招生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全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国标代码:10147)

  办学地点及校址:

  辽宁省阜新市中华路47号(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

  辽宁省阜新市玉龙路88号(阜新校区玉龙校园);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湾南大街188号(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

  阜新校区中华路校园:采矿工程、采矿工程(智能开采创新实验班)、矿物加工工程、地质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材料类(含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态工程、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生物工程、法学、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运动训练;

  阜新校区玉龙校园:测绘类(含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空间信息工程专业)、地理信息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含中职升本、专升本)、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能源与动力工程、土木工程(含中职升本、专升本)、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建筑学、交通工程、广播电视学、动画、数字媒体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职升本、专升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职升本、专升本)、工程管理(中职升本)、自动化(中职升本)、会计学(专升本)、金融学(专升本)、软件工程(专升本);

  葫芦岛校区龙湾校园:安全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会计学、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自动化、测控技术与仪器、智能电网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能源化学工程。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

  校园占地面积185.5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15.2㎡;生均宿舍面积7.9㎡;生师比20:1;专任教师1514人,其中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占专任教师51.2%,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占专任教师84.3%;教学科研仪器总值47525.7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568.9元;图书240.4万册,生均图书78.8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方法: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国家和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本着“稳规模、调结构、促就业、提质量”的原则,经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专业(类)招生计划,主要满足学校一流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的专业计划。

  2.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学校无预留计划。

  3.有语种限制的专业:仅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语种不限。

  4.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仅采矿工程、采矿工程(智能开采创新实验班)专业只招男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专业(类)无男女比例要求。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等四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1200.00元/生·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详见附表。

  2.学费和住宿费退费办法:

  依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困难补助、孤儿学费减免”等制度,保证“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内容及标准如下:

  (1)奖助学金奖项及发放标准

  A、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生年。

  B、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专科在校生学生的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年。

  C、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国家助学金一等 4400元/生·年,二等 2750元/生·年。

  D、校内奖学金:我校面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本科学生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奖学金设立4个等级:特等奖5000元/生年,比例按照申报情况而定;一等奖12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3%;二等奖8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8%;三等奖500元/生年,比例为全校学生的15%。

  E、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奖励:学校每年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开展励志成才优秀大学生评选。奖励比例为全校学生的5‰,奖励金额为800元/生年。

  F、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在校就读的孤儿大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减免其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2)国家助学贷款(主要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具体标准和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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