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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的工作总结(2)

总结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二、实施“市场秩序优化行动”,大力推进监管职能到位

  全市工商部门围绕规范市场秩序,积极创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机制,转变监管方式,突出解决影响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大力实施“市场秩序优化行动”,扎实开展各类市场监管工作,大力推进监管职能到位,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1、扭住关键抓,建立“一支队伍办案”体系。按照省局“一支队伍办案”的工作要求,积极探索“一支队伍办案”的运行体系。对内建立纵向协调,横向联动,权责利协调一致,案源发现与案件调查、审理、处罚、执行紧密衔接的执法办案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办案力量;对外与公检法三部门建立执法办案联动协作机制,做到信息互通、问题互商、力量互借、优势互补,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取得了执法办案工作的新突破。今年1至11月,全市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8122件,罚没收入3294.82万元,案值11295.82万元,人均案件数量4.43件,人均罚没收入1.8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8.7%、92%、12.75%、29.15%、96.29%。其中全市系统办理10万元以上的案件38件,同比增长280%。

  2、突出重点抓,切实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到位。坚持把食品安全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将目标责任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不断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强化电子监管和质量监测等监管手段的应用,开展了节日食品市场整治,名优酒类市场、散装白酒市场、猪肉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瘦肉精”和含“塑化剂”问题食品的排查工作。今年1-11月,全市工商部门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7.8万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3.7万户次,开展食品质量监测2040个批次,对监测出的162个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责令经营户停止销售,查处食品经营违法案件1971件,案值339.21万元,实现罚没款447.33万元。

  3、坚持经常抓,大力推进专项整治行动。按照省局和市政府的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打击假冒侵权和打假治劣“双打”、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药品和医疗广告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和打击传销、钢材市场整治等专项活动,始终保持市场监管高压态势。其中在“双打”行动中,全市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45391 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 110520 户(次),检查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621个,整治重点区域2265 个,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35个,收缴各类违法标识17.6万套,立案查处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虚假违法广告等三类案件2337件,案值达 1458.2万元;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中,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343件,没收假劣农资3万多公斤;在开展药品和医疗等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药品和医疗违法广告277件;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全市系统共查办商业贿赂案件8件;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开展打击传销活动22次,捣毁窝点120个,依法遣散传销人员2589人,治安拘留38人,劳教9人;在以钢材为重点的建材市场专项整治中,检查经营户1802户,检查各类钢材8808.6吨,立案调查173件,涉案钢材343.77吨,没收劣质钢材85.21吨。

  4、注重系统抓,大力推进市场监管执法长效化。一是建立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我们以实现重要商品监管“5个100%”为目标,以落实重要商品经营自律制度建设为重点,制定实施了《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管试行办法》及考核细则,对流通领域家用电器、建筑钢材等涉及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9大类重要商品实施近距离监管,并实行百分制考核,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工商系统查处不合格商品违法案件882件。同时,加强流通领域重要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坚持每季度集中组织一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认真开展不合格商品市场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系统共组织开展了48次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不定向监测活动,共检测24类重要商品1259个批次,对检测出的558个批次不合格商品责令经营户停止销售,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立案查处。二是全面推行市场巡查痕迹化监管。制定了《襄阳市工商局市场巡查痕迹化管理意见》,对市场主体经营资格、经营行为、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商标行为、广告行为、合同行为、消费维权等9种行为进行重点巡查,并实施痕迹化管理,确保经济户口、日常监管、行政指导、消费维权、案件查处、部门协作等8个方面留存痕迹,有效解决了市场巡查责任不清、巡而不查、查而不处等突出问题,使辖区市场主体违法问题发现得了、处理得好,有效避免监管执法风险。三是推行广告专业化、信息化和集约化监管。我们在市局建立了全省一流的广告监测中心、在两个县市局试点建立了广告监测室,制定了广告监测和管理工作规范,建立了市、县、所三级联动、相对集中、专业监管的广告管理网络和工作机制,扩大广告监测和管理范围,适时选择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和重点类别广告,实施集中整治,提升了广告监管效能。四是是建立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积极争取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了“查无”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考核办法等4项制度,从而建立了完善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1-10月,全市共清理个体经营户120916户,其中:下发催办通知书9600余份,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661份,抄告相关部门2414份,补办营业执照13038户,立案查处无照经营案件4848件,使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实施“放心消费保护行动”,大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全市工商部门坚持把消费维权作为保障民生、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大力推进“放心消费保护行动”,强化消费引导、纠纷调处和侵权查处,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1、深入开展消费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围绕“消费与民生”年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3.15”宣传纪念活动,现场发放各类消费维权资料2.5万余册(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咨询均达8000余人(次),公开销毁假冒伪劣商品3495件、共61.52吨。二是积极开展消费警示教育。通过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开辟12315专栏、设置食品安全和12315公益广告,宣传维权法规,传授消费知识,反映维权动态,定期对12315消费申诉、举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在媒体及时发布消费警示50期,以手机短信形式发布维权常识、消费知识28万余条(次)。三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六进”活动。市局结合开展“三万”工作,组织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开展了“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消委会还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价格诚信联盟”试点活动,以及汽车消费热点评议工作,对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正面引导,促进诚信守法经营。

  2、推进12315综合执法平台建设。围绕消费者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回复“3个100%”的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技术支撑,保证通信网络畅通、安全、平稳运行。市局出台了《“12315”工作细则实施意见》、《申投诉、举报以及抽样检测案件线索移交管理办法》,严格12315申投诉举报工作规范,健全并落实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首接责任制、转化案件“零疏漏”管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处置回访告知等机制,有效提高了消费维权工作效能。积极开展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五进”工作,全市共建立12315“五进”消费维权站2182个,维权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展。充分发挥消委组织的维权调处职能,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工商部门、消委组织和消费维权站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18241件,调处17995件,调处率达98.6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27.7万元。

  3、积极推行“购假先赔”工作。一方面,认真落实食品“购假先赔”。省局“食品购假先赔试行办法”颁发后,市局迅速行动,从完善机制、保障经费、依法从严查处入手,扎实推进食品购假先赔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1-10月,全市系统共受理消费者购假先行赔付申请199件,兑现赔付资金1.47万元,立案查结问题食品案件199件,案值3.63万元,罚款40.8万元。另一方面,推行商品集中销售场所消费侵权开办者先行赔付制度。对消费者因生活需要在商品集中销售场所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其申投诉经销售场所开办者、消费者组织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属实且符合条件的,由销售场所的开办者先行赔付,及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自律。

  4、全力拓展消费维权执法领域。针对消费领域反映出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品牌汽车销售企业整治活动,检查经销企业41户,检查汽车供应商授权合同25份,检查汽车销售企业格式条款25份,立案调查8户涉嫌违规的经销企业。开展了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等专项市场整治,检查经营主体1923户,查获一批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家电。配合有关部门对纸巾、汽车轮胎以及先行预付款消费进行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1-9月,全市工商部门查处消费侵权违法案件数量933件,罚款金额332.62万元,同比增长77.77%、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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