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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工作总结

总结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篇一: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我县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可持续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位置,大力下移工作重心,着力推动强基提质,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升级。

一、人口计生工作

  (一)主要指标完成较好。2013年度年终总人口86.52万,已婚育龄妇女17.17万,全县出生9185人,出生率10.64‰,同比下降0.15个千分点;死亡3722人,死亡率4.31‰,同比上升0.20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6.33‰,同比下降0.35个千分点;符合政策生育率84.44 %,同比下降0.96个百分点;出生性别比(女=100)112.42,同比下降4.45个比点;落实节育手术8764例,同比增加974例。

  (二)统计数据准确有效。以“信息化应用年”为契机,狠抓数据清理、修正,确保全员人口信息不重不漏不缺,数据准确无误。截止9月30日,全县共补充、修正数据 85.72万项,全员人口数据平均空填率下降至0.06,逻辑错误比例下降至0.01。省流动人口“一盘棋”监管平台信息反馈率每月均达100%,国家 padis平台各项信息反馈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反馈时效和质量效果均居全市前列。

  (三)优质服务普惠于民。全面推进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精心打造人口计生重大民生工程和优质服务品牌。截止9月30日,全县已完成目标任务4492 对,按工作进度目标人群覆盖率达70.19%,早孕随访率94.5%,妊娠结局随访率96.5%,实验室室间质评合格率达100%,8月2日我县在全省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培训班上作典型发言。扎实开展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鉴定治疗工作,新增并发症人员19人,对原105名并发症人员进行年检。今年县财政安排45万元对计生手术并发症人员进行系统治疗,解除他们的病痛。开展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18例,确定11对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

  (四)利导政策提标扩面。进一步完善计生利益导向政策,切实做好普惠政策与计生利导政策的有机衔接。2013年,县财政共发放计生利导资金878.92万元,其中奖励扶助资金180.86万元,特别扶助资金79.65万元,独生子女保健费40.36万元,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扶助资金22.09万元,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配套资金192万元,为尚未达到特扶对象年龄条件的6户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和3户独生子女伤残家庭发放扶助金3.48万元,县民政、移民、教育等部门为困难计生家庭发放救助、扶助资金360.48万元。县财政在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的基础上增发扶助资金195万元,提标扩面受惠人群达 9212人。在征地补偿时,为54户领证独生子女家庭落实多分一人份额政策资金21.6万元。

  (五)依法行政规范有序。2012年10月以来,审批法律文书3554份,征收社会抚养费2358.83万元,查处“两非”典型案件4起,已结案3起。对招工、招录国家公务员、干部任用、评先评优、社会公众人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严格把关,共审查58次2734人,否决11人;审查拟评选先进单位725个,否决2个。在计生管理与执法中,无违法、违规、违章、违纪人员,未出现因执法不当而引发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我县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省市检查、最近集中督查以及平时掌握情况来看,仍存在许多差距和问题。一是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平衡发展。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然存在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状。一些村人口底数不清、环情孕检服务、流动人口管理等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开展不够经常,存在育龄妇女漏管理、环孕情漏检测、节育措施漏落实、人口出生错、漏报现象。二是重点难点工作有待突破。流动人口管理缺乏有效手段,农村群众外出违法生育问题比较突出。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难点工作欠帐大。三是计生队伍素质能力有待提高。部分乡镇计生服务所服务层次低,服务措施落实不力,政策外生育控制能力不强。计生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全局思维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理论学习和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方式手段有待进一步创新等。一些基层计生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现象,有些组信息员对人口计生工作不闻不问、形同虚设。建议进一步完善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形成更加有利于提升人口计生基层基础水平和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发展的考评导向。

二、201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设想

  (一)工作思路:扎实夯基础,统筹求实效,创新促转型,稳定求进步。

  (二)工作目标:稳妥推进改革,全力保障先进。

  (三)工作措施:

1. 注重突破重点难点,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

  (1)着力抓好今冬明春计生“双抓”活动。一是强化宣传造势。借助多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按照统一的宣传口径强化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大力宣传计划生育“三个不变”的政策导向,向社会传递主流声音,让干部群众明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应有之义,严格依法管理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本要求,“单独”夫妇不必抢时间突击生育。县电视台开辟计生专栏报道活动动态,滚动播放计生宣传标语,定期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做好《XX县计划生育工作三十年回眸》的编撰工作。二是加强计生阵地建设。要求每个村(居、社区)投入3000元用于计生阵地建设。县财政加大对乡镇(街道)计生阵地建设经费的保障力度,对经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县财政将按乡镇(街道)实际投入的 50%予以以奖代拨配套。三是强化孕前服务管理。各乡镇(街道)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为切入点,对“三查四术”对象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登记,把督促和落实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的“三查”到位和“四术”落实作为突破口,带动育龄群众积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及时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节育措施落实的及时率、有效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四是抓好信息化建设。采取进村入户核查、部门信息互通、区域信息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摸清人口底数,做好全员人口信息删重、补漏、修正等工作。要突出重点,分清主次,逐项补充、修正,彻底消除数据逻辑差错,做到育龄对象本人、档卡、手册、微机信息一致,确保基础信息完整、准确。

  (2)着力抓好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积极做好符合“单独二孩”政策人群规模、生育意愿调查和政策宣传等工作,正式启动实施后,严格按政策、依程序做好审批工作。严格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执法队、县法院计生合议庭的作用,积极有效利用法律、行政等手段,对违法生育的案件严格按程序,做到发案及时调查、查清及时征收、拖欠及时催缴,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加强依法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力度,达到征收一宗,教育一片目的。严格按照 “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使用社会抚养费。全方位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建立健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机制和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机构许可准入和人员资质认定,加强对医务、技术人员职业规范培训,进一步加强孕情监测。乡镇(街道)和部门之间加强配合,积极提供“两非”案件线索,加大医疗、计生服务机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打击“两非”力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回落。

  (3)着力抓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一是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应用。对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及时做好信息录入、提交、查询、协查、反馈,促进流出地、流入地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互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平台管理应用水平。二是加强流动人口“一盘棋”管理。强化区域协作,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长效工作机制,以我县在XX市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和与XX市XX区、XX县、XX区、XX市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书》为契机,充分发挥padis和乡镇智能客户端信息平台的作用,对流动人口实行异地互动管理,做好信息互通、流动人口网上办证、落实“三查四术”、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维权等工作。三是加强流入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要求,建立严格的服务管理制度,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为流入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均等的公共服务,组织精干力量进行1-2次流入人口全面登记和优质服务活动。

2.牢牢把握“三个不变”,进一步强化统筹推进

  (1)强化计划生育党政统筹。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党政一把手负责制、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将计划生育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部门、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工作实绩、干部政绩及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促使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计划生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重点解决计划生育人、财、物等重大问题,确保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落实到位。

  (2)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施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施治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自觉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和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努力在全县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村组落实、群众自治”的综合施治格局,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优势互补、统筹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形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强大合力。

  (3)强化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以“创先争优、服务大局”活动为载体,加强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创新计生系列保险,党政主要领导在自己联系的乡镇(街道)和村(居、社区)率先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和计划生育星级示范村,以点带面、整体推进。2014年,全县力争创建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98个。

3.紧紧围绕改革创新,进一步促进转型发展

  (1)切实加强计生队伍建设。在政府机构改革中,积极稳妥并不断优化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设置与人员编制配备。争取编制部门在编制配备时充分考虑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争取人社部门对符合参照公务员fa管理的计生事业单位,积极向上申报列为参公单位。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坚决反 “四风”,大力提振计生干部精气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工作效能,着力增强政府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加强计划生育干部思想政治、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业务素质教育培训,提高服务意识和综合素质,着力打造“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机关。关注基层计生队伍,关心关爱计生干部职工,稳定人心,稳定队伍,稳定工作,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把力量凝聚到事业发展上来,同心同德,聚合正能量,开创新局面。

  (2)切实深化计生优质服务。全面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效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深入开展 “计生优质服务进家庭、计生干部与群众心连心”活动,提高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创新孕前、孕中、产后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机制,减少政策外怀孕和生育,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鉴定、治疗、扶助和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工作,为育龄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家庭和谐幸福。继续加快计生药具信息化建设步伐,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适宜、安全、方便的避孕药具服务,努力创建省级计划生育药具示范站。

  (3)切实落实计生利导政策。全面落实《中共XX县委 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桂发〔2013〕5号)规定的23条计生利导政策,加大对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的扶持力度,扩大救助面,让计生家庭优先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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