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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平凹《高兴》读后感(4)

贾平凹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拾破烂的”,既“拾”,也“收”,我们乡下称“收买佬”、“垃圾佬”,“佬”自是蔑称,而北方语汇,亦以“××的”贱称之。所以贾把这次所写的,定位为“盛世贱民”。

  贾平凹写“盛世贱民”是有调查、有发言权的。根据其后记所述,刘高兴真有其人,还是贾的发小。刘高兴给了贾平凹灵感,“孙行者”孙见喜则给贾创造了与更多“拾破烂的”接触的机会。

  在城市的边缘,“拾破烂的”自有其生态、自有其圈子,他们中的一些人,有梦想。诚然,他们是城市里的“贱民”,但是比起留在家下种田的乡党,他们富足而幸福。正因为如此,他们中的一些人,“打死也不回去了”。

  在这个意义上,城里人并没有亏待他们。

  我从未感受到的悲苦

  ——读贾平凹新作《高兴》有感

  董颖之

  当我有天无意读到读贾平凹新作《高兴》时,是在深圳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的图书馆里,之前我从未读过贾平凹的作品,我觉得我和这个故事有缘,和刘高兴有缘。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悲苦。

  这是个耐读又好读的故事,一个连续的故事,几个主要人物,不复杂,不拖沓,情节简单却紧扣人心,虽然我在城里生活了二十几年,却觉得和书中的主人公距离是那样近,仿佛他的事就是我的事,没有丝毫距离感。

  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故事。书中的主人公叫刘高兴,可是在他身上却没有发生一件高兴的事,但他仍然在寻找着高兴。他是一个乐观积极的人,他把五富从家乡清风镇带来城里打工,两人一起在城里拾破烂,成了城里最底层,他们早出晚归拾破烂,每天能赚十几二十几元钱,刘高兴为了娶媳妇,甚至还卖掉了自己的一个肾,结果媳妇也没娶上。刘高兴长的体面,又是高中毕业,还会吹箫吹笛子,是个比较有本事的农村人。五富是他的绝对粉丝,把他佩服的五体投地,听他指示。五富为人老实憨厚,出了门一心想着挣钱养活老婆孩子,平日料理家务,照顾刘高兴,是刘高兴城市生活中最忠诚的伙伴。他们还有几个好邻居,都是拾破烂的,但心眼都好,都善良。读着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在想穷人都善良,而有钱人都虚伪,生活贫苦甚至在饥贫线上挣扎的人甚至还能高兴,而我们周围这些吃穿无忧、生活阔绰的人怎么就精神委靡?有时候我想,这个世界上穷人富人的差距是那么大,而穷人和富人的距离又是那么近,可是有钱人并不会帮助穷人,穷人也不会向有钱人伸出援助之手,穷人和富人之间就是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贾平凹在后记里也谈到为什么社会会有打工这一阶层?这个国家在改革过程中的无奈之举,权宜之计还是长远的战略政策?这个阶层由谁还管理,他们能为城市接纳融合吗,进城打工真的就使农民富裕吗?没有了劳动力的农村又如何建设呢,城市与乡村是逐渐一体化呢还是更加拉大了人群的贫富差距呢?我觉得这些话都说的很好,外来工是城市的衍生者,他们进城是因为城乡差距大,也是为了多赚钱,但是他们所付出的艰苦又有谁能知道?拾破烂的人,我们早已司空见惯,可是我们谁曾经注意过他们?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这个阶层的生活丝毫没有想过,读了这本书我才发现原来贫穷和痛苦离我们并不遥远,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也不仅仅是在古代才发生过,我们总抱怨这抱怨那, 可是如果我们也置身于那种贫穷生死线时,为温饱而挣扎时,我们还会抱怨今天的待遇吗?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应该知足,这是天堂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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