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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风·氓》爱情悲剧(3)

诗经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三、结合的不合礼法

  诗中说“匪我愆期,子无良媒”,女主人公因意识到“与礼有悖”,故有“愆期”之举。既然知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重要性,为什么不找一个媒人来提亲呢?而这并不是什么难事。《氓》大致产生于春秋初期至中期,即东周时期。这时期,那“崩”而尚在的“礼”,仍极大地束缚着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日常行为。《诗经•南山》说:“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直到孟子的时候,“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婚姻全凭媒人牵线,父母做主。也就是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合法化的基本标志。没有这些就是私定终身!就是违背当时道德礼法的。可女主人公还安慰氓“将子无怒,秋以为期” ,这不是默许又是什么!而且内心已经做好了私奔的准备,为了爱情,为了幸福顾不了那么多了。因此说,女主人公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与旧礼教产生直接的冲突,也是导致婚姻悲剧的原因之一。 接下来,在没有父母兄弟的祝福,没有公婆的悦纳的情况下,就同意答应了氓的请求,“以尔车来,以我贿迁”,就这么轻易以身相许了。这种草率的约定为将来的背弃留下了大大的隐患。而且最终是“兄弟不知,其笑矣”,得不到家人的理解与支持。

  四、没有婚姻的纽带

  女主人公自述“三岁为妇”、“三岁食贫”。“三岁”这里是虚指,即多年之意。与氓结婚多年,当是儿女绕膝,可细读全诗,发现她竟没有孩子,甚至无只言片语提到过孩子。在那个时代,因无子嗣而绝祖宗香火,实乃女同胞之大耻辱,大不幸。尽管无嗣之过不一定全在女方,可是,没给男方生育传宗接代、延续血脉的子嗣的罪名一定是要女人来承担的。结婚初期,二人恩爱得如漆如胶、卿卿我我,情深意浓之时,幸福的婚姻不会因为没有孩子而减少一分幸福。然而当生活的柴米油盐将感情消磨,当氓“二三其德”之后,当爱情殆尽之时,没有孩子,就连最后的一丝牵挂也没有了。女主人公除了“静言思之,躬自悼矣”,吃哑巴亏,以免被“�其笑矣”为不下蛋的母鸡,苦命的女主人公还能怎样?而且“无子”偏偏又直接“与礼有悖”,更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之大忌。

  俗话说“孩子是家庭的纽带”。有多少家庭,因为孩子而维持。提到离婚的时候,总是不由自主地先想到孩子,其他的什么都好分割,唯独孩子不行。房子可以一分为二,财产可以舍弃不要,朋友的劝说能够不理,阻挠的亲情可以不顾,孩子却不可以不管,他虽不是婚姻的答案,但却是婚姻的产物,无论如何是都会连着自己的心的。而没有孩子,又没有了爱情,就没有了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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