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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颂·闵予小子之什·小毖

诗经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原文:

  予其惩,而毖后患。莫予荓蜂,自求辛螫。

  肇允彼桃虫,拚飞维鸟。未堪家多难,予又集于蓼。

  译文

  我必须深刻地吸取教训,

  使其成为免除后患的信条:

  不再轻忽小草和细蜂,

  受毒被螫才知是自寻烦恼;

  不再听信小巧柔顺的鹪鹩,

  它转眼便化为凶恶的大鸟;

  国家多变故已不堪重负,

  我似乎又陷入苦涩的丛草。

  注释

  ⑴惩:警戒。

  ⑵毖:谨慎。

  ⑶荓(píng)蜂:小草和细蜂。

  ⑷螫(shì):毒虫刺人。

  ⑸肇:开始。允:诚,信。桃虫:鸟名,即鹪鹩。

  ⑹拚:翻飞。

  ⑺多难:指武庚、管叔、蔡叔之乱。

  ⑻蓼(liǎo):草名,生于水边,味辛辣苦涩。

  诗经鉴赏:

  《诗经》的篇名,大多是取于篇内的成句、成词。周颂中只有《酌》、《赉》、《般》的篇名不在该篇文字之内;而《小毖》却又特别,“毖”取于篇内,“小”则取自篇外。《小毖》的题意,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即是“大戒”,颇见其新,但如果说从“小者大之源”(《后汉书·陈忠传》)的角度而言方说尚勉强可通,那么,戒之意已在“惩”中表示而不题篇名为“小惩”就非方氏新说所能解释。就题目而言,《小毖》应是小心谨慎之意。

  《小毖》篇名中点出了“毖”,诗中却除前两句“惩”、“毖”并叙外,其余六句则纯然强调“惩”。

  “莫予荓蜂”句中“荓蜂”的训释,对于诗意及结构的认识颇关重要。孔疏释为“掣曳”,朱熹《诗集传》释“荓”为“使”,均属未得确解,以致串释三、四两句时虽曲意迎合,仍殊觉难以圆通。其实,“荓蜂”是指微小的草和蜂,易于忽视,却能对人施于“辛螫”之害,与五、六两句“桃虫”化为大鸟形成并列的生动比喻,文辞既畅,比喻之义亦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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