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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渊明《挽歌》古诗赏析

陶渊明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引导语:在陶渊明晚年六十三岁时,写下了拟挽歌辞三首,下面是关于《挽歌》的原文欣赏,欢迎大家阅读与学习。

  【原文】

  《挽歌》

  其一

  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

  昨暮同为人,今旦在鬼录。

  魂气散何之?枯形寄空木。

  娇儿索父啼,良友抚我哭。

  得失不复知,是非安能觉?

  千秋万岁后,谁知荣与辱。

  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

  其二

  在昔无酒饮,今但湛空觞。

  春醪生浮蚁,何时更能尝?

  肴案盈我前,亲旧哭我傍。

  欲语口无音,欲视眼无光。

  昔在高堂寝,今宿荒草乡。

  荒草无人眠,极视正茫茫。

  一朝出门去,归来夜未央。

  其三

  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

  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

  四面无人居,高坟正嶕峣。

  马为仰天鸣,风为自萧条。

  幽室一已闭,千年不复朝。

  千年不复朝,贤达无奈何。

  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

  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注释】

  (1)嶕峣:很高的样子。

  (2)幽室:指坟穴。

  (3)向来:刚才。

  (4)或余悲:也许有些人还有悲伤。亦已歌:也开始唱歌了。

  (5)何所道:有什么可说的呢?山阿:山陵。

  【作品介绍】

  拟挽歌辞三首是陶渊明晚年六十三岁的作品,写后两月后逝世了。诗人假设自己死后亲友的情况,既表达自己对生死的看法,也安慰亲友不必过于悲伤。

  【创作背景】

  魏晋南北朝文学是典型的乱世文学。作家们既要适应战乱,又要适应改朝换代,一人前后属于两个朝代甚至三个朝代的情况很多见。敏感的作家们在战乱中最容易感受人生的短促,生命的脆弱,命运的难卜,祸福的无常,以及个人的无能为力,从而形成文学的悲剧性基调,以及作为悲剧性基调之补偿的放达,后者往往表现为及时行乐或沉迷声色。

  这种悲剧性的基调又因文人的政治处境而带上了政治的色彩。许多文人莫名其妙地卷入政治斗争而遭到杀戮,如孔融、杨修、祢衡、丁仪、丁廙、嵇康、陆机、陆云、张华、潘岳、石崇、欧阳建、孙拯、嵇绍、牵秀、郭璞、谢混、谢灵运、范晔、袁淑、鲍照、吴迈远、袁粲、王融、谢朓等。还有一些死于西晋末年的战乱之中,如杜育、挚虞、枣嵩、王浚、刘琨、卢谌等。在这种情况下,文学创作很自然地形成一些共同的主题,这就是生死主题、游仙主题、隐逸主题。这些主题往往以药和酒为酵母引发开来,药和酒遂与这个时期的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生死主题主要是感慨人生的短促,死亡的不可避免,关于如何对待生、如何迎接死的思考。在汉乐府和《古诗十九首》中已有不少感叹生死的诗歌,《薤露》、《蒿里》之作,以及“人生非金石,岂能长寿考”等诗句,可以说是这类主题的直接源头。魏晋以后生死主题越发普遍了,曹丕的《又与吴质书》很真切地表现了当时带有普遍性的想法:“昔年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痛何可言!……少壮真当努力,年一过往,何可攀援。古人思秉烛夜游,良有以也。”他因疾疫造成众多亲故死亡而深感悲痛,由此想到少壮当努力成就一番事业,又想秉烛夜游及时行乐。生与死是一个带有哲理意味的主题,如果结合人生的真实体验可以写得有血有肉,如“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曹操《短歌行》)“有生必有死,早终非命促。”“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陶渊明《拟挽歌辞》)“春草暮兮秋风惊,秋风罢兮春草生。绮罗毕兮池馆尽,琴瑟灭兮丘垄平。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江淹《恨赋》)如果陷入纯哲学的议论又会很枯燥,如东晋的玄言诗。对待人生的态度无非四种:一是提高生命的质量,及时勉励建功立业;二是增加生命的长度,服食求仙,这要借助药;三是增加生命的密度,及时行乐,这须借助酒。第四种态度,就是陶渊明所采取的不以生死为念的顺应自然的态度。从陶诗看来,他不再是一个自叹生命短促的渺小的生灵,他具有与“大化”合一的身份和超越生死的眼光,因此他的这类诗歌便有了新的面貌。

  【赏析】

  陶诗一大特点,便是他怎么想就怎么说,基本上是直陈其事的“赋”笔,运用比兴手法的地方是不多的。故造语虽浅而涵义实深,虽出之平淡而实有至理,看似不讲求写作技巧而更得自然之趣。这就是苏轼所说的“似枯而实腴”。魏晋人侈尚清谈,多言生死。但贤如王羲之,尚不免有“死生亦大矣,岂不痛哉”之叹;而真正能勘破生死关者,在当时恐怕只有陶渊明一人而已。如他在《形影神·神释》诗的结尾处说:“纵浪大化中,不忧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意思说人生居天地之间如纵身大浪,沉浮无主,而自己却应以“不忧亦不惧”处之。这已是非常难得了。而对于生与死,他竟持一种极坦率的态度,认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任其死去好了,何必再多所顾虑!”这同陶在早些时候所写的《归去来辞》结尾处所说的“聊乘化以归尽,乐夫天命复奚疑”,实际是一个意思。

  这种勘破生死关的达观思想,虽说难得,但在一个人身体健康、并能用理智来思辨问题时这样说,还是比较容易的。等到大病临身,自知必不久于人世,仍能明智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以半开玩笑的方式(如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写成自挽诗,这就远非一般人所能企及了。陶渊明一生究竟只活了五十几岁(梁启超、古直两家之说)还是活到六十三岁(《宋书·本传》及颜延之《陶徵士诔》),至今尚有争议;因之这一组自挽诗是否临终前绝笔也就有了分歧意见。近人逯钦立先生在《陶渊明事迹诗文系年》中就持非临终绝笔说,认为陶活了六十三岁,而在五十一岁时大病几乎死去,《拟挽歌辞》就是这时写的。对于这三首自挽诗,吴小如先生断定他是在大病之中,至少认为自己即将死去时写的。而诗中所体现的面对生死关头的达观思想与镇静态度,毕竟是太难得了。至于写作时间,由于《自祭文》明言“岁惟丁卯,律中无射”,即公元427年(宋文帝元嘉四年)九月,而自挽诗的第三首开头四句说:“荒草何茫茫,白杨亦萧萧,严霜九月中,送我出远郊。”竟与《自祭文》时令全同,倘自挽诗写作在前,就太巧合了。因此把这三首诗隶属于作者临终前绝笔更为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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