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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使至塞上》异解辨正

王维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王维的边塞诗名作《使至塞上》,以其“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景象历来为人们所称颂,但关于此诗的评注,却异说纷纭。下面一起来看下!

王维《使至塞上》异解辨正

  一出塞者何人

  施蛰存先生《唐诗百话》认为,出塞者不是王维本人:“《使至塞上》描写一个负有朝廷使命的人到达边塞时所见景色。有人认为这个‘使'是王维自己。因为王维曾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出使塞上,在凉州节度使崔希逸幕府中任判官。如果这样,题目就应当写作《奉使至塞上》。现在没有‘奉'字,可见这个‘使'字是指一般的使者。再看此诗的内容,完全是客观的写法,没有表现作者自己的语气,也可知此诗不能理解为王维自述。”

  按:此怀疑牵强。其一,唐诗流传至今已有上千年,长期传抄过程中有漏掉“奉”字的可能;而且即使没有“奉”字,也可以得出王维亲自出使塞上的结论。其二,至于诗的写法属于客观还是主观,更是见仁见智的事情。王夫之《姜斋诗话》曰:“因景生情,自然灵妙,何劳拟议哉?‘长河落日圆’,初无定景;‘隔水问樵夫’,初非想得,则禅家所谓现量也。”可见,理解为诗人亲见之景亦通。《唐诗百话》既已肯定王维曾于开元二十五年亲自出使塞上,那么写自己旅途所见所闻便是很自然的事,似乎不必因为一个“奉”字,就怀疑这个“使”不是王维自己。

  大部分唐诗选本都认为此诗作于开元二十五年,当时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战胜吐蕃,唐玄宗命王维以监察御史身分出塞宣慰,察访军情。这种说法应该是正确的。理由如下:

  首先,王维担任过监察御史,《旧唐书・王维传》曰:“历右拾遗,监察御史。”(卷一百九十)而且担任监察御史正是在开元二十五年。其次,关于“开元二十五年三月,崔希逸战胜吐蕃事”,见《旧唐书》卷九:“三月乙卯,河西节度使崔希逸自凉州南率众入吐蕃界二千余里。己亥,希逸至青海西郎佐素文子觜与贼相遇,大破之,斩首二千余级。”《新唐书》卷五、《资治通鉴》卷二百十四皆有类似记载。再次,《唐六典》曰:“御史台:监察御史十人,正八品上,掌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凡将帅战伐大克杀获,数其俘馘,审其功赏,辨其真伪,若诸道屯田及铸钱,其审功纠过亦如之。”(卷十三)《新唐书・百官志》与《唐会要》卷六十二“出使”条也有相关记载。可见,唐代监察御史确有在边关打胜仗后进行查点,审其功赏的职责。既有战争胜事,又担任过监察御史,那么此次出使是王维本人,当无疑义。何况在王维另一首诗《出塞作》中,自注曰:“时为御史监察塞上作”,亦可见王维确实到过塞上。另据王维《为崔常侍祭牙门姜将军文》首题:“维大唐开元二十五年岁次丁丑十一月辛未朔四日甲戌左散骑常侍河西节度副大使摄御史中丞崔公”云云,知王维开元二十五年十一月已到河西节度副史崔公幕。所以王维于开元二十五年曾出塞事是肯定的,用诗记述此次出塞行程,亦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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