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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作文

读书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实用】读书的作文合集10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书的作文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读书的作文 篇1

  幼年时代

  小时候,我很早就与美丽的白雪公主,可爱的七个小矮人,善良的牧鹅公主,法力无边的金鱼……交上了朋友。然后告诉小伙伴们安徒生和格林讲给我的一个个神秘有趣的童话故事,享受着他们羡慕的目光。在那个现实与想像分不清的年龄,童话教会了我去爱他人,爱世界。纯真的我终日沉浸在童话中,想像着自己也拥有一双美丽的水晶鞋,自己也拥有一座金碧辉煌的城堡,美滋滋地沉浸在泡沫一样五颜六色的梦幻中,充满快乐,充满幻想,充满对成长的渴望。大家的幸福应该是大家自我的感受,应该是大家自己的生活,花遇到不适合它的环境会凋谢,人遇到挫折会徘徊身心会变老,但大家生活得继续。不能站在原地看风景。理会到这一点,可能会是人生中一个不可少的景致。笑迎生活,美丽将会随处可见的。

  童年时代

  走出天真烂漫的童话时代,一篇篇生动优美、清新质朴的美文如磁铁般吸引了我,看着它们,我领略了别人不一样的生活,足不出户却可纵观世界。读书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欢乐,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热爱他人、热爱生命!

  书中的大千世界令人神往,它令我充满对未来的憧憬,助我鼓起挑战未来的勇气,我自信地向自己喊到:向前冲!

  少年时代

  跨入中学的校门,我变得更加成熟。《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巴金选集》《上下五千年》闯进了我的生活,阅历的进一步扩大,让我学会了思考。“读一本好书就如在同一个高贵的人谈话”,一本本好书给我的心灵上了一堂堂非同寻常的课。对生活的赞美,对生命的热爱。对人生的感悟,让我真切地意识到,只有不断拼搏、不断奋斗的人生才最有价值。富国强民的神圣使命需要大家去完成,不容变更的人生目标让我感到每一天都很充实,而这一切都是读书带给我的。读书点燃我心中的激情,插上我青春的翅膀,推动我向未来奋飞。

  蓦然回首,书已伴我度过天真的幼年,纯真的童年,又迎来我人生中最美丽的少年,书带我一步步走向成熟,我想它终将伴我度过最完美的一生。其实,享受读书的乐趣何尝不是在享受生活的乐趣呢!

读书的作文 篇2

  书,好比是一把神奇的钥匙,为我门打开前途的大门;书,好比是熊熊大火,点燃我求知的渴望;书,好比是一袋精神食粮,为饥饿的我充饥!

  每当空闲时,我就会捧起它,入神的看着看着,没有任何的厌倦,没有丝毫的分心,整个人完全沉浸在书中的故事里,周围一切仿佛已不存在。

  记得七岁时,我经常看那些生动,有趣的《白雪公主》,觉得故事中的公主漂亮、美丽,常常让母亲讲给我听。九岁开始看杨红樱、沈石溪等名家名著,文中的故事让我心动神移。记得有一次,由于我太想看一本书,就在英语课上看了起来,没想到被老师发现了,书不但被没收了,我也被老师训了一顿,但这还不能把我从书这个坑里拉出来,反而让我更加迷恋书。十一岁时,我又看了四大名著,让我了解到了更多的知识和人物,比如:《三国演义》里足智多谋的诸葛亮,他的草船借箭令我叹服叫绝,重情义的刘备,他们都令我敬佩。

  同时,看书不仅让我学到了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还让我在作文方面提高了许多。在校讯通博客上,我曾被评为“阅读天使”,这受到来老师和同学的夸奖,让我乐开了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一定要多读书,读好书!

读书的作文 篇3

  今天我们班举行了第一届读书会,同学们都很兴奋,我更是兴奋和紧张。因为我不光要准备参加比赛的故事,还要当主持人,可忙了!

  这次读书会一共有十九个同学报名参加,大家讲的故事也各不相同。其中黄玮卓讲的《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王坤讲的《大野狼和七只小山羊》、陈一凡讲的《白雪公主》故事内容比较长,他们讲的都不错,我觉得黄玮卓讲的最好,那么长的故事他都记住了,真棒!和他比起来,我的故事《不怕冷的大衣》虽然讲的很熟练,也带着感情来讲,就是故事短了点儿,别的同学讲的故事也不是很长,但大家都很认真地听,很认真地讲。我和王坤作为主持人,没忘词,没说错词,总算没把老师交给我俩的主持“任务”搞砸,第一届读书会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圆满结束,成功了!

  会后焦老师总结了一下,说同学们讲的故事都有些短,只能得进步奖,今后要向黄玮卓等几位同学学习,要多读些长一点的故事书,并且能用自己的话把它讲下来。这样,我们都会从读书和讲故事中得到很大的收获。

  这次读书会对我来说,应该算“一举三得”。通过读书讲故事我多认识了许多字,嘴皮子也练得利索多了,另外通过当主持人,我也锻炼了胆量,以后再有什么活动我都敢上去参加了。这就是我通过第一届读书会得到的最大的收获,相信其他同学也会有不同的收获,对吗?

读书的作文 篇4

  一个不经意的动作,使我爱上了《传说有个鹿回头》。

  为了多看一点,可以说是起早贪黑了。我一改往日晚起的习惯,每一天早晨6点起床,衣不穿,脸不洗就开始了我的阅读。因为我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所以,连上学这茬给忘了。更从每天早晨上学工具上做了很大的改变。一般我都做公交车上学,而自从看了《传说有个鹿回头》之后,我便苦苦哀求爸爸早晨开车送我去上学,这样,我就可以晚走一会儿,也不会耽误上学时间,并且可以在路上看书,别看只有短短的十分钟的时间,也能多读不少哪。然后为了能再多读一会儿,我还抓住了课堂上的没一点机会。比如自习课,四十分钟哪!可以大饱眼福了。而在其它课堂上,我也不放过任何一分钟····

  即便如此争分夺秒,也不能满足于我了。

  周末,我早早起床拿起书就开始读起来,不知不觉间,已经是早晨九点了,爸爸妈妈也起床了。妈妈发现餐桌上的早饭丝毫未动地摆放在那里,就走过来对我说:“别看了,先去吃早饭。”我随口答应了一声,可身体却像被粘在了书桌旁一样,没有一点反应,更别说离开一丝缝隙了。“快点吃早饭!”耳边已经不知传来了多少遍妈妈的催促声,直到她生气地向我走来,我只好极不情愿地挪到餐桌旁,可眼睛始终不肯离开书页。就这样,一边偷瞄着书页上的文字,一边吃几口不知滋味的早餐,匆匆结束了早餐。

  离开餐桌,我继续徜徉在书的世界里。不知是时间过得快,还是我看书太投入了,就好像我刚刚看了半本书似的,妈妈却又在我的房间外喊起来,“闺女,吃午饭了!”本来早饭只吃了一点,现在听妈妈一喊,我才感觉到自己的肚子早已是饿得咕咕叫了。闻着餐桌上飘来的饭菜香味,我知道妈妈一定做了不少好吃的。我真想一个箭步冲到餐桌旁大快朵颐,可谁料到书就好像是一块磁场巨大的吸铁石,我怎么也摆脱不了它的吸引力。

  读书快乐,快乐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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