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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历(4)

经历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我的经历11

  说实话,起初我并不是一个很爱读书的男孩,对我来说,读书是一种负担,每一次都是妈妈强迫着我看的,而我也完成任务似的囫囵吞枣地看个大概。但一次阅读经历却意外地改变了我对读书的看法。那是我在暑假中看到的一个动人故事《疯娘》。

  23年前,有个疯女人流落到一个村子里,村里人都嫌弃她,甚至向她吐口水。当时作者的父亲已经35岁了,可还没结婚。奶奶想等她“续上香火”后,就撵走她。结果作者的父亲就分文未花地当上了新郎。疯娘生下作者小树后,小树就被奶奶抱走了。虽然疯娘常想偷偷地抱一下小树,但奶奶从不让疯娘接近他。自从家中添了疯娘与小树后,常常揭不开锅,奶奶就决定把疯娘赶走。一天,小树正在与伙伴玩耍,突然一个疯女人走过来,说:“树……球……球。”只见她手中拿着一个脏兮兮的气球,不停地说。她想抱抱小树,而小树却躲开了。这时奶奶已经年迈,心也硬不起来了,主动收留娘。为了养家糊口,奶奶经常逼近疯娘起早贪黑地干着又脏又累的农活。在20xx年小树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重点高中,家离学校很远,送菜的担子却责无旁贷地落在娘的身上。平时傻乎乎的疯娘却能把二十公里的羊肠小路牢牢记住。一天,疯娘与平常一样去为小树送饭,还带了几个野鲜桃,小树吃完后连说好吃,疯娘乐滋滋地看着小树吃着桃子。回家的路上疯娘又去摘在峭壁上的桃子,因为路边的摘完了,只好摘远的,却不幸摔下万丈深渊。当小树他们在山崖下找到疯娘时,她的手中还紧紧攥着一只桃子。

  我边哭边读着这个故事,从未如此伤心。疯娘虽疯,母性犹存,我为疯娘不幸的遭遇而悲伤,更为疯娘纯朴的母性所感动。疯娘双手紧攥野山桃的情景不断地在我眼前晃动,震撼着我幼小的心灵。

  我忽然发现一个故事居然能有如此的震撼力,被文字打动的感觉居然如此美好,从此我喜欢上了读书。从《海底两万里》中,我读到了海洋世界的奇妙,从《昆虫记》中,我读到了昆虫家族的奇特,从《唐诗三百首》中,我读到了中国文字的深邃……一篇篇文章,一个个故事,一个个道理,让我有时伤感,有时激动,有时困惑,有时兴奋……书是一个魅力无穷的大千世界,它仿佛有着一股引力,吸引着我的眼球,使我爱不释手。它开阔了我的视野,活跃了我的思维,陶冶了我的情操。

  一次偶然的阅读经历,从此让我阅读着,让我快乐着。

我的经历12

  今天星期天,艳阳高照,清风拂面,是一个难能可贵的好天气。我窝在客厅的沙发上,喝着甜津津的可口可乐,吃着西红柿味的薯片看电视剧,那可真叫一个爽歪歪啊!电视机里播放视频的更是我百看不厌的齐天大圣!那一个筋斗云就是十万八千里!这时电视上的美猴王孙悟空已经抓耳挠腮,大约是在思索该怎么办吧!突然他灵机一动,嗖的一声,悟空就缩小了!

  好羡慕孙悟空啊,如果我也可以随便变小就好了!我两眼放光,在心中默默地祷告着,我想变小,变小变小变小变小!

  伴随着一道光线,因为我好似孙悟空变小一样,嗖的一声,因为我变小啦!

  变小以后,我仅有一切正常九头身的人的一根小拇指那麼长了,在我的眼睛里,客厅猛然越来越好像有一个中山公园那么大!布艺沙发也变成了一个极大地足球场地了!我兴高采烈地迈着那新公布的小短腿,冲向了我的最爱一一可口可乐海和薯片床。猛然全部客厅之剩余了二种声音:咔嘣咔嘣咔嘣这是我吃薯片的声音;咕噜咕噜咕噜这是我喝可乐的声音。

  好爽啊!我悠闲地坐着薯片船里,薯片船有飘在可口可乐水上。我拿手替代桨,划啊划啊。总算划到可口可乐海边沿,我的薯片船总算被可口可乐稀释液掉,变松沉下去了!要了解,我都沒有成功呢!救命啊!我大声呼喊起來,想叫个巨人来帮帮我,可是最终還是自己抓着水杯边沿爬上去的。由于,现在我的块头那麼小,声音也毫无疑问变小了,一定叫不上人的,并且那时候家中也没人。

  不久幸亏我游水技术性非常好,要不然我确实会死翘翘了。我拍着胸脯,心有余悸。尽管不久我取得成功逃了出去,可是确实好可怕!但是过了一会儿,我又忘记了这一件意外事件,反倒摩拳擦掌地方案着我的冒险之旅:最先,我要去挑戰冰箱,去冰箱里边拿一点生日蛋糕吃!

  我渐渐地沿着布艺沙发的角滑掉,兴高采烈地跑向冰箱。呼呼呼!未过一会儿,我也上气不接下气的了,终究我这小身板和着小短腿,一时半会儿应该是到不了冰箱那里的。

  我先睡一觉我果断不干罢工了,就地歇息。没隔多长时间就打着呼噜来

  娅娅,起床了。母亲的声音传出。哈?我那么躺在床上?我不会应该是在客厅的地面上么?

  哦,原先仅仅一个梦罢了。

我的经历13

  妈妈给我买了一个皮诺考古玩具,我非常喜欢。这是一个通过模拟考古过程,体验考古乐趣的玩具。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开始了我的“考古”经历。

  我打开玩具的包装盒,看到里面是一个长方体的石膏,还有两样工具,一个是竹签,一个是刷子,呵!这就是我的“考古”工具。石膏的里面就是我将要挖掘的文物---一个恐龙骨骼化石。好奇心促使我加快了动作,开始了“叮叮当当”的工作。

  我小心翼翼地挖着,一点一点地把石膏挖掉,生怕碰坏了里面的化石。过了10多分钟,连化石的影子也没见着,我有些泄气了。心想:里面到底有没有东西啊?动作不禁也慢了下来。就在我灰心丧气时,突然,竹签碰到了一个硬东西,啊!终于找到目标了!我心里高兴极了,就像迷路的人看见了灯光一样,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我更加小心了,生怕不小心会伤到我心爱的恐龙,要知道这些“化石”都是有研究价值的啊,一点小小的失误都会影响到以后的“科学研究”啊!我顺着恐龙骨架的方向又挖了10分钟,一个完整的恐龙骨架终于呈现在我的面前。

  我拿来刷子,给它做清理工作,把它身上的石膏粉彻底清干净。最后,又用清水把它洗干净。啊!一个完整、可爱的牛角龙骨架,这可是我亲手挖掘的哦!

  下一步就是“研究”工作了。牛角龙为白垩纪晚期的草食性恐龙,生活于海岸平原,可能利用强有力的喙嘴来大啖坚韧的植物。一般认为牛角龙也有色彩鲜艳的冠饰,用于求偶与阶级斗争。牛角龙长 8 公尺,重 8 吨,其头骨是陆上动物有史以来最大的。庞然大物身长和大象一样,体重超过五头犀牛的重量。它靠四条腿行走,以低矮植物为生。尽管牛角龙的头骨是人的13倍,但它的大脑却很小。不过,由于它那蔚为壮观的头盾,眼睛上面的两只大尖角,以及头端部的一只小角,这些装备加起来,即使是与最庞大的肉食恐龙较量,牛角龙也显得毫不逊色。当与对手面对面撞上而谁也不愿意示弱退让时,牛角龙就会先是左右摇摆它那巨大的脑袋吓唬对方,接着就叉开两只前腿站稳。最后两只恐龙就把角抵在一起了,然后开始进行力量的较量。

  通过这次“考古”经历,我体会了考古的挖掘工作原来是一项很枯燥的事情。我才挖了那么一点东西,就有点不耐烦了,那些考古工作者,每天都要风吹日晒的在室外工作,多辛苦啊!像兵马俑那样的巨大工程,要付出多大的精力啊!

  这一次“考古”经历,既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又让我增长了恐龙知识,感觉收获真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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