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蚂蚁的故事(2)

蚂蚁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蚂蚁的故事5

  星期六的上午,我上楼去浇花的时候,意外的发现了一窝蚂蚁。我便决定写完作业后上楼去观察蚂蚁。

  好不容易写完作业,我便迫不及待的冲上楼。看了半天,我觉得光这样看没意思,便想做个实验,想起我的口袋里还有一个核桃,便决定看蚂蚁吃核桃还是吃大米。于是我去拿了一颗大米,顺便把核桃用钳子夹碎,拿了一些比较小的碎核桃,再把米和核桃放在蚂蚁的洞口,观察它们到底吃什么。过了好一会,出来了几个蚂蚁,它们先爬到核桃旁,不时用触角去碰碰核桃,又去碰碰大米,折腾了一小会,由两只蚂蚁将大米搬进了洞穴,其他的蚂蚁紧随其后,不再去碰核桃。由此,我知道它们是用触角辨别食物,吃的是农作物。所以,蚂蚁是害虫。

  突然,我发现了一只死苍蝇,正好一只小蚂蚁也发现了这只苍蝇,只见它围着死苍蝇转了两圈,走开了,左窜右窜,急匆匆的进了一个洞穴。我觉得奇怪:不新鲜吗?正在我诧异的时候,那个洞穴里出来了一群蚂蚁,它们来到了苍蝇旁边,很快几个蚂蚁把苍蝇围起来,我一下子愣住了,只见那几只蚂蚁把苍蝇抬起来了,嗬!力气还真大。蚂蚁们把苍蝇向洞口抬去。到了洞口,它们开始左右为难了:苍蝇太大了,进不去!我兴奋极了,心想:这下子可大有看头了!我急忙下楼去拿来放大镜。天啊!放大镜里面的蚂蚁好大,仔细观察,它们竟然在用脚上的小刺给苍蝇做手术。一割一道痕,再一割肉就下来了。不一会,它们就将苍蝇拆的七零八落,大小却都和洞口差不多!真不知道它们是怎么做到的,这目测能力还是很挺强的嘛!“手术”结束后,蚂蚁们开始把“美食”往洞穴里搬了,只见它们有的一个搬一块,有的两个抬一块,非常有秩序。不一会,苍蝇就不见了。

  观察到这来,我开始思索,蚂蚁虽然是害虫,但是从它们搬运食物的过程中发现,它们非常的团结,分工明确,而且很有秩序。不禁让我想起了几句话:众人划桨开大船,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蚂蚁的这种团结精神十分值得我们去学习!

蚂蚁的故事6

  今天,我又躺在田野里,望着天空那出神入化的白云,我入了神。

  我的目光追随着爬行的小虫,做了一次奇异的游历。

  空间在我眼前扩大了,草茎组成了茂盛的森林。一只蚂蚁,一只长着红色触角的蚂蚁带着他的伙伴和食物迷失在回家的路上。我就用红蚂蚁来叫他吧。我想她一定是个军人,你看它红色的`触角,多么威风凌凌,多么标志的旗帜。它虽然迷了路,但仍然不慌不忙,冷静指挥着。不久,森林就被他们硬生生地踏出一条回家的路。我的目光盯得更紧了,一刻也不肯松开。

  他们的家就建立在森林边缘的山坡上,远远地就看见了一堆蚂蚁,她们一见到红蚂蚁,他们就立刻冲上去互相打招呼,互相拥抱,最后两队人马合并成一队人马,走回家去。

  他们走进了一座雄伟的宫殿。里面竟有几十个仓库我不禁感叹这么多的地方,他们竟能造出这样的家,他们小小的脑子里究竟有多少智慧?

  我跟着红蚂蚁,来到了育儿室,小小的蚂蚁正在食物堆里甜甜地酣睡呢!突然一只触角是黑黑的,通讯员走了进来,他们聊了几句后,红蚂蚁又蹦又跳,我猜他们津津乐道的应该是他们的蚁后生孩子了吧。

  我看到了蚁后睡觉的房间有一大堆蚂蚁到了这场面,丝毫不亚于皇宫里的场面。

  叮叮叮!跟着这铃声,所有人都紧张起来,立刻整队人马,一瞬间,一大队人马,立刻出发。

  只见对方蚂蚁进入了他们的领地,抢走了,它们的幼虫,士可忍,孰不可忍!只见红蚂蚁一手握着长矛向他们射去,他们也不会落后,拿着箭一支一支地向红方蚂蚁射去,红方蚂蚁用盾回击,最后红方蚂蚁大胜,对方落阵而逃。红方蚂蚁跳着欢快的舞步,开心回营,太精彩了。

  我又看到了许许多多从未看到的景色。……

  过了许久,夜莺的歌声把我唤醒,我这才如梦初醒。一边回味着刚才的经历。还有一路月色悄悄护送我回家。

蚂蚁的故事7

  蚂蚁是地球上的爬行小动物,无处不在,到处可见。蚂蚁整天忙忙碌碌爬个不停,它们有时分头行动,有时成群结队,像有人在无声地指挥。

  我发现,不论什么时候,蚂蚁头上的两根触角总是不停地左右晃动,不论是单个蚂蚁在寻找食物,还是几只蚂蚁在搬运食物,它们的触角总是在不停地晃呀晃,真有意思。那么它们的触角有什么功能呢?我对它产生了兴趣。经我多次观察,我发现,蚂蚁在找到食物后,在路上碰到伙伴时,两只蚂蚁的触角都摆动得特别频繁,好像在亲切交谈。

  不一会儿,它们就从洞穴中搬来大队兵马,向着有食物的地方进发。蚂蚁不会说话,怎么通过触角的摆动就传递信息呢?科技辅导老师告诉我们:蚂蚁的某些腺体在不同的情况下,能释放出不同的化学物质,弥散在空气中,产生不同的气味,而蚂蚁的触角上长着灵敏的嗅觉器官,通过触角的不停摆动,使蚂蚁感受到充分的气味信息。原来,他们是在用气味语言交谈的,太妙了!

  我弄明白了,蚂蚁寻找食物时,触角的左摇右摆,是在感受空气中食物的气味。蚂蚁认路的本领很强,别看它们那么细小,可有时能远征到几十米,它们也不会迷路,蚂蚁认路是不是也靠触角呢?我做了这样的实验,把正在归途中的蚂蚁从地上捉起来,小心地剪掉它的两个触角,再把它放回原地。

  嗬!蚂蚁在地上盲目地转了几圈后,就呆在一个地方不动了,即使蚁巢离它很近,它也回不到巢里,为什么没了触角,蚂蚁就会失去认路的本领呢?我翻阅了有关资料后得知,蚂蚁走过的地方会留下一种]物质,蚂蚁就是靠触角上的嗅觉感受器来感受这种物质的气味而认路的,怪不得我在蚂蚁走过的地方滴几滴风油精,蚂蚁回来时经过的那条路所留下的气味被打断,只得像没头的苍蝇乱转,找不到原路了。

  总之,蚂蚁的触角是它生活中最重要的器官,它比眼睛等其他任何器官都重要。它的两根触角,就像电视机的两根天线,时刻不停地接受外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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