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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学晓军(2)

同学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我的同学晓军4

  妈妈说,她这一生中最好的朋友是她童年的同学,因为童年是最自然的,最本真的,童年的情谊是最真实质朴的。我要说的同学也是我童年时代的好朋友——常远。

  常远是个漂亮的小男孩。当然男孩子要说帅气,不能说漂亮,但他那双大眼睛,太迷人太好看了,以致我们刚入小学时,好多家长在校门口接送我们时,都要看看二班那个大眼睛漂亮的男孩。见过他的家长们还感叹,“这双大眼睛要是给了女孩子那该多好啊!”

  刚认识的时候,我挺不喜欢他的,他长得比女孩还漂亮,还跟女孩子一样娇气爱委屈,爱告状,弄得好似我老欺负他的样子,常常因为他,我被妈妈骂。我们俩的家长私下互动多,就算我们不想一起玩,也不行的,分也分不开。

  他是我的好朋友,但在某种意义上又是我的“敌人”。因为我俩的妈妈也是同学,也是好朋友,我们俩频频地被捆绑在一起,对比着,消费着。于是我们相互间还较着劲。

  常远属于慢性子的人,让我觉得他太磨蹭了,一起干什么老让人等,不喜欢他这点。然而就是他的慢而坚持这点让我刮目相看,也让我着实佩服。他的字现在是全班写得最好看的,他刚开始写字的速度不敢恭维,但他却因为一个字而好多遍地撕掉写好的作业,不管是否已是晚上12点,他就那么认真地一次次改正,直到他认为写好了才可以。正因为他不怕慢刻苦专研的那股劲,现在他的'字是全届写得又好又快的。

  还有一件让我对他改观的事。我满是自豪的认为自己的背诵速度与记忆力,而且私底下我还认为常远不如我。但是在一次暑期旅途归来路上的一场比赛后,让我明白了他的厉害。

  那时是在车上,妈妈要求我们俩抓紧时间,背诵暑期布置的课文。因为我懒,我是近几天才开始背诵的,我想着我一定比他背得熟。开始时,前面部分,我的速度还行,他是那种不紧不慢的节奏。可到了后面,我卡壳地顺不下来,他却保持原来的速度,一点一点全部背诵完内容。妈妈赞扬他,并问他怎么在暑期完成背诵任务的,他说每天都在背,天天坚持复习已经会背的,再加一部分新的,不会强加很多,但从不间断。妈妈问我看到差别在哪里了吗?在于学习态度,在于学习习惯,好的习惯要养成,哪怕慢,哪怕小,积累多了,成果就自然出来了。空有速度,空有好的记忆力,没有端正学习的态度,没有坚持的毅力,最终还是可惜了。

  这就是我的同学,一个慢性子,却有着认真刻苦钻研的精神,让我明白了认真坚持的意义!

我的同学晓军5

  新的学期开始了,刚步入初中的大门,一切都是崭新的,新的人、新的事、新的目标。

  车窗外的雨不停地下着,时小时大,玻璃上布满了水珠,模糊得让人看不清窗外的世界。我郁闷极了,辅导班开课的第一天,又要遇到一群“千姿百态”的人,想着就厌倦。

  也许是雨滴的催促,很快就到了。我打开车门,正走着,撞到了一个人,我急忙说着对不起,抬起头看到了对方的脸。

  标准的瓜子脸,一头俏皮的短发衬托出精致的五官,柳叶弯眉、杏核大眼,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框圆眼镜,比我要高半个头,看起来挺文静。

  “没关系。”她轻声说了一句,转身离开。多半是因为这一次尴尬的初遇,我对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冷漠,甚至觉得她像个“怪胎”。

  走进教室,人差不多都到齐了,我见第一排还有个空位,连忙跑过去坐下。按照习惯,我向同桌打了个招呼,却发现世界竟然这么小,没错,就是刚那个“怪胎”。

  她真的冷漠到了极点。

  上课目不转睛地看着白板,老师一讲完,立马埋下头做笔记,写完后把笔放回笔筒,又端坐起来。上课这叫认真,但下课也是如此:一个人端坐在座位上,时不时拿起笔写来写去,也不知道在做些什么,就连老师上课讲笑话,她也丝毫没有面露喜色。

  我习惯随身带一个本子。遇到新奇的东西或是能触发灵感的事就会记下来,有时心烦了,还会记录在本子上,也许认为她这种性格是怪之又怪,就随手记了下来。

  她上厕所去了,我悄咪咪地看向那个被她写了一上午的小本子,那儿仿佛有旁人都见不得的秘密。看完后,我惊呆了,那是一篇文笔极好的小短文,写的是一个小女孩从活泼开朗,到不被人理解而失落、沮丧,最后变得孤僻、冷漠……甚至让人身临其境。

  她回来后,我兴致勃勃地问她:“你也喜欢写作?”她愣了愣,像是遇到了知己,露出了喜悦的笑容。

  她笑起来可真好看,两只大眼睛眨巴眨巴,像是有星河,璀璨、闪烁。我们聊了很多,像我喜欢的《云边有个小卖部》,她说当时看的时候真的哭惨了;像《追风筝的人》,她总能滔滔不绝地和我讲心得。我们还聊了许多中外名作者,像鲁迅、太宰治、东野圭吾、萧红……真的是遇上了知己。

  如今,她还是和原来一样,冷淡、认真,但我却很理解、敬佩她,或许那冷漠就是她的保护壳,她把自己藏在角落中闪闪发光。

  那一天的雨,在放学时停了。我同她一起走出来。阳光暖烘烘的,微风好像都是带着金粉的。很庆幸,我能遇见璀璨的她。

我的同学晓军6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正如歌中所唱到的,我也一直渴望有一个可以倾诉内心的好兄弟、好知己。但是现在,我可以高谈阔论道:“好兄弟?蓝炫坤不就是?”

  大前天晚上,看着自己的“超级演说家”演讲,心中百感交集,有兴奋、喜悦,也有成就感;但更多的,是那种涌满眼眶而又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感动。

  仍记得在报名参加之前,我永无止境的犹豫着,这是信心突然布满我的心,转折点就是他对我说的那段至今让我记忆犹新的话。他说:“你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还指望说服别人?可能有大把大把将你拖向成功的东西在后头呢!”是啊,正所谓:“子非鱼焉知鱼之乐。”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往后的乐趣呢?实在是佩服他,太有道理了!难不成小眼睛还真的能够看到更大的世界?

  有时候我会觉得,它更像一位另类的令人敬重的老师。蓝炫坤的偶像——NBA马刺队球员托尼·帕克说过:“对你如绅士般的人,才配得起你称它为绅士。”这位“蓝绅士”也时常模仿他的偶像,大声地说:“嘿!那你自己是怎么想的?”当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定时我又遇到了什么困难去请教他,他总会让我自己先独立思考,全然是一副老师的模样。

  说起偶像,“蓝绅士”的偶像多如江之鲫、海之鲈,多得写个三天三夜也写不完。他的见多识广应归功于他爱读书的这个爱好,他的偶像之一正有《三体》中的罗辑,或许是因为罗辑和他一样:爱闯荡、爱拼搏吧!

  堪称“身怀绝技,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的他,在篮球方面也能大展身手!尽管不是高个子,但是打起球来却没有半分逊色,好比一颗闪亮的流星划过天际。智勇双全,能攻识守,不写联系换来的三分球技巧更让我心慕手追、望尘莫及。我们几个更是自称为“蓝粉”,他也因为百步穿杨般的三分球被我们称为“蓝来疯”!

  我坚信,哪怕有那么一天,你我不再相见,我也会记得你!堪称“中国好兄弟”的蓝炫坤!

  愿我与你友谊长存。

  “伏尔泰曾说:‘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我和他的友谊,正是如此吧——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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