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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作文

追求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精选追求作文汇总4篇

  在学习、工作或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写作文是培养人们的观察力、联想力、想象力、思考力和记忆力的重要手段。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作文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追求作文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追求作文 篇1

  “幸福是什么”苦苦寻求幸福的你定会这样问,欣欣享受幸福的我也会这样问。幸福,一个比金钱、荣誉、权利都昂贵的宝物;幸福,一个比花儿、绿叶、小草都简单的物品。

  “幸福是什么”我大声地问一望无际的海,海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幸福是宽容的果,怀有一股宽容的新,便有一股幸福的泉。”

  “幸福是什么”我轻轻地问微乎其微的嫩草,嫩草欢快地对我说:幸福不过是一种满足,一种对自身条件的满足罢了。上帝给我的并不比别人少啊,我也拥有阳光雨露呀!我也在努力创造我的幸福哦,那就是做鲜花的陪衬。”

  幸福原来是一种宽容和满足的心态,只有屈死不告状、身残不放弃的人才能有幸福感觉啊!

  可是,生活于大千世界、奔波在滚滚红尘的芸芸众生是否和自然的心灵有同感呢?

  我迫不及待想要问幼儿园的小朋友、学校里的奋斗者、度晚年的老人们:幸福是什么?回答是简洁的:幸福是妈妈奖励的棒棒糖的味道;幸福是能够考上理想的好学校的喜悦;幸福是可以手挽手看夕阳的从容……

  细细品味他们的字字句句,风吹过的刹那,我恍然大悟:我的幸福就在温馨的家里、团结的班里;我的幸福就是老师的一个表扬,亲朋的一声问候;我的幸福数不尽,我的想法居榜首、

  沐浴幸福的你和心灰意冷的他都要努力创造幸福,幸福对于怨天尤人的人们来说,昂贵的不可及;幸福在宽容、满足、奋斗的人们眼里,简单的太普通。

  所以,让我们擦去心中的大问号,写上幸福的感叹号吧!

追求作文 篇2

  心有柔情,线则缠绵;心有怒气,线也发狂。是的,书法、绘画、音乐;每一滴墨水,每一根线条,每一个音符,无不体现了我的——所思所想。

  我所追求的文章——不是长篇大论,絮絮不止,我力求的,是一字成句,一句成行,一行成段,一段成篇,行云流水。

  我所追求的绘画——不是龙腾虎跃,万马奔腾,我力求的,是单纯的笔、墨、纸、砚,白纸经黑字渲染的样子,仍是行云流水。

  我所追求的音乐——不是一直激烈,一直平淡,我所追求的,是欲扬先抑,有起有伏,一个音符成就一篇乐章,依然是行云流水。

  我最爱写的是清新,我最爱画的是纯洁,我最爱演奏的是古远,悠长。

  心静如水,一切像蚕丝一般吐出,清幽、明净。

  我的心情是宁静,我所追求是淡泊。

追求作文 篇3

  法治的价值追求

  目前我国法学界对法治的研究不断深入,但对法治的价值的研究,无论层面上还是向度上均存在重大不足。针对这一研究现状,笔者分析了国内外关于法治价值的经典论述,明确指明了法治的价值追求是人文精神,是对人类自己的关怀,并着重探讨了法治价值的本源,法治的永恒主题和法治视野中的权利问题。

法治 价值 人文 自由 权利

  价值是现代西方政治学理论和法学理论中经常使用的一个概念,通常用以下涵义来界定:价值(value)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的概念,或是值得希求的或美好的事物本身。……价值反映的是每个人所需求的东西:目标、爱好、希求的最终地位,或者反映的是人们心中关于美好的和正确事物的观念,以及人们‘应该’做什么而不是‘想要’做什么的观念。价值是内在的主观的概念,它所提出的是道德的、伦理的、美学的和个人喜好的标准。” 因此任何人类的造物都是人类一定价值的载体。法治也不例外,总是凝聚着人类对国家、社会的愿望,以及对自己的生活境遇和生活质量改变的希求。在人类寄予法治的所有愿望中,获得自由和权利处于核心位置。

一、 法治:人类关怀自己的一种方式

  在今天看来,法治在强调法的至上性这一点上,社会各界已达到共识。但有一种倾向却令人担忧,那就是把法的至上与人的至尊对立起来,即把法治单纯看成是治人。这样会不会导致另外一种结果:人类在关怀法的时候,忘却了关怀自己。其实,在法治建构中,人并非法的对立面,人永远是目的,法永远是人的方式和手段。人的至尊与法的至上的有机统一,是当代法治发展的基本路向。就此康德的一段话应该给予我们深刻的启迪,他说:“人类诚然是足够罪恶的;不过他必须把寓托在人的人格中的人道看作是神圣的。在全部的造物中,人所希冀和所能控制的一切东西都能够单纯用作手段;只有人类,以及一切理性的造物,才是一个目的本身。” 所以,确立法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决非能以贬低人的地位为代价,相反,在法治条件下,人的价值更能得到充分的体现,人的潜能得到充分的拓展。同时,人的核心地位更能凸现。因而法治,无论作为一种制度方式,还是作为信念存在都是自我完善的需要,从根本上说都是对人类的一种关怀方式。在这种意义上讲,法治的精神就是人文精神,法治关怀无非是对人自身命运与价值的关注。

  纵观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历程,如果说法治作为社会文明中的成果,是人类对自己生存方式的一种理性选择,那么法治除经济因素外,人文关怀是其重要的精神动力。从西方来说,一般认为近代资产阶级革命和法治的出现取益于自由贸易和科技的进步。但若稍作深层分析,就会发现它的根须却深扎于近代西方的人文沃土之中。如果没有文艺复兴对人的本质、尊严、个性、自由的发现和肯定,没有人道、理性、科学的人文精神,人类文明的脚步就难以跨越中世纪人性枯萎的荒野,就不会出现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与科学技术的革命,也就不会产生现代法治文明。就当代中国的现实而言,如果没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没有平等、自由、权利等现代人文精神的张扬,也就不会有依法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建构法治国家或社会工程的启动。因此,人文精神是法治的精神底蕴,是法治生成和推进的动力之源。我们这样论断的重要的理由是:人文精神孕育出了法治的心理、观念和思想,而法治的心理、观念和思想又铸成法治制度。法治作为一种制度实体,决不是束缚于社会的绳索,而是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的协调器。它生长于社会肌体,但它的根须必须牢固扎在人文精神的土壤里。

  人文精神是社会雕塑的力量,使社会与个体两个方面都达到自觉。个人如何在具体的历史、社会条件下将自己的创造性潜能释放出来。同时,社会如何开拓出更适宜发挥个体创造性潜能的氛围。因此在人文精神滋养下生长出来的法治,注定要以关怀人类自己作为最终归宿。在任何一种法治类型中,法治追求的总体目标都是人的自由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它客观反映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走向——从人的丢失到人的发现,从束缚人到解放人,从人的忽视到人的关怀的基本路径。据此,马克思指出了人从依附—独立—自由演变过程。在分析这一过程时马克思虽然没有明确为我们指出法治应当关怀什么,但是他以人的人格演变为线索为我们描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轨迹,为我们确立了法治在这一历史轨迹上的定位,以及法治应当关怀人的基本目标—“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个性自由”,同时表明了作为社会文明标志的法治应当关怀自己的充足理由。在马克思看来,人是社会的中心,人的解放和自由追求是推动人类社会内在动力。诸如法治这样的现代社会制度,就是人类摆脱依附走向独立和自由时发展起来的。没有人类对自身独立和自由的不懈追求,就没有专制社会的衰落,也就没有商品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兴起,也就不会产生“随着这些东西一道发展起来”的法治。

  简单地说,法治的人文关怀就是立足现实去追求人的理想,实现自身价值。在西方,人们习惯把法治释义为“rule of law”(法的统治)或“rule by law”(依法统治)。但是,我们往往忽视了它所暗含的一个基本前提,那就是以人性为基础,对人自身命运的深切关怀。法治的价值就在它对人的意义,它只有在张扬人类理性,表达人类理想,实现人类信仰的时候,“法的统治”才不至于成为奴役人的工具,而成为发挥人的聪明才智,实现美好愿望的阶梯,才能最终“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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