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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后重建实施方案

会议方案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模板

  如何拟定灾后重建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模板,供大家参考。

  灾后重建实施方案模板1

  为迅速启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尽快恢复灾区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关于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省、市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指导意见,把保障民生放在首位,把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全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统筹安排、超前谋划,立足应急、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统筹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大力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程,确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完成,努力实现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保障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出发点,抓紧恢复住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积极扩大就业,增加农民收入,着力改善民生,达到“五有四服务”,即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房住、有柴烧;医疗卫生服务、饮食与文化服务、心理咨询服务、治安管理服务。

  (二)坚持规划先行,科学统筹安排。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要在全面、准确核实灾情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确保灾后恢复重建任务按期完成。

  (三)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为辅。广泛动员受灾群众积极主动开展抗灾自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政府依法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对受灾群众给予必要帮助,推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迅速开展。

  (四)注重恢复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新建住房和其他基础设施项目要科学选址,严格执行城乡建设规范,严把设计、施工、建材质量关,确保恢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五)整合项目资金,确保顺利实施。灾后恢复重建要与农户增收、新农村建设、生态移民、农村危旧房改造、贫困村整村脱贫等工作相结合,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近期要将各种过渡性安置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受灾群众能够温暖安全过冬。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经过全区半年时间的努力,基本完成灾后恢复重建各项任务,做到受灾群众妥善安置,生产生活基本恢复,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时间安排

  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分为准备、实施和验收三个阶段推进。

  (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准备阶段(8月26日—9月10日)

  组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构,摸清洪涝灾害破坏底数,拟定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总体工作方案和子方案;召开灾后恢复重建动员会,安排部署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实施阶段(9月11日—12月15日)

  全区各级各部门围绕灾后恢复重建的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各项工作。

  (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验收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

  组织检查验收工作组,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组织机构

  本次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

  爱辉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曹怀世兼任。

  为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设立11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职 责:

  (1)负责灾后恢复重建综合协调和情况统计、督办指导等工作;

  (2)负责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等材料的起草;

  (3)及时向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总上报各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

  (4)负责定期将汇总的综合信息转报区委、区政府和市重建办。

  (二)房屋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 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涝灾累计倒损房屋2405间涉及883户村民,其中,倒塌(严重受损)房屋548间涉及206户村民;一般损坏房屋1857间涉及677户村民。房屋恢复建设工作主要是完成统计鉴定、指导恢复建设和发放建房补助三项内容。

  (1)民政局、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进行分类统计并建立台账,按照要求上报省民政厅和省住建厅,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住建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损毁房屋毁坏程度进行认定和鉴定,根据房屋毁坏程度和村民意愿,把受灾民房重建与泥草房改造、新农村建设规划结合起来,指导村民对受损房屋进行翻建或维修,完成房屋恢复建设任务,此项工作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3)民政局、住建局、农业局牵头,积极向上争取房屋恢复建设项目资金,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要求,结合向上争取资金额度和本级财力,制定洪涝灾倒损房屋恢复建设补助办法,报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发放补助资金,此项工作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三)交通设施恢复建设组

  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

  职 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造成公路中断28条34次,损坏桥梁35座859.8米、涵158座、路面591公里、路基380公里、边沟76.2公里。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交通受损情况统计与鉴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中断道路抢修与恢复、受损公路维修改造与升级四个方面。

  (1)交通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对洪灾受损公路进行统计鉴定,并按要求上报上级部门,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2)交通局负责制定交通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交通局负责,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洪灾影响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力争10月初将28条中断道路全部实现临时通车;

  (4)交通局负责,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交通设施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交通局根据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公路损毁情况,对受损道路、桥涵等交通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和升级。

  (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组

  职 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累计损坏水库3座(宋集屯、卧牛湖、红旗)、堤防5段38.32公里、护岸10段9.9公里、水闸4座、塘坝4座、灌溉设施388处、灌溉井364眼、机电泵站2座、水电站1座、受损渠道22.73公里、排涝沟563.22公里、农田路1200公里、农田路桥涵663座。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主要包括受损设施的统计鉴定和上报、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制定、恢复建设工作实施三个部分。

  (1)水务局负责对洪灾受损水利设施、设备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业局负责对洪灾受损农田路、农田路桥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农开办负责对农业开发项目基础设施受损情况进行统计鉴定和上报;以上工作各乡镇政府配合,8月30日前完成;

  (2)水务局、农业局牵头,农开办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农田水利设施恢复建设工作方案,此项工作8月30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发改局配合,积极争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按照项目批复、资金到位和实际需求进行水利设施恢复建设;由农业局牵头,财政局、农开办配合,积极争取农田道路恢复建设项目资金,以农民筹资筹劳为主、财政补助为辅,指导农民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农田道恢复建设,力争秋收前受损农田道路基本恢复通行能力;由农开办负责向上争取农业开发专项资金,对洪灾受损农业开发基础设施恢复建设。

  (五)内涝治理组

  职 责:

  (1)水务局牵头,各乡镇政府配合负责内涝统计和上报,8月30日前完成;

  (2)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制定内涝治理工作方案,8月30日前完成;

  (3)水务局牵头,农业局、农开办、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受灾地区进行排洪、除涝、河道整治,推进排水沟、截流沟、强排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力争10月中旬基本完成排涝工作。

  (六)生产自救组

  职 责:

  (1)农业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农业受灾情况进行统计、上报,制定农业生产自救工作方案,8月30日前完成;

  (2)农业局牵头,农机局、农技推广中心等涉农部门配合,指导受灾群众开展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尽快恢复灾区正常农业生产,把农业受灾损失降到最低;

  (3)畜牧局、水产局负责组织受灾群众恢复建设受损畜禽圈舍、养殖池塘、网箱等设施,做好畜禽水产补栏工作;

  (4)农业局、畜牧局负责与保险公司协调,做好灾后理赔工作;

  (5)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水产局、就业局等部门负责引导受灾群众发展林产经济、畜牧水产养殖和劳动力转移,拓宽农民收入渠道,力争农业减产,农民不减收。

  (七)卫生防疫组

  职 责:

  (1)卫生局牵头,各乡镇配合对受灾地区开展疫情监测,做好居民饮水检验和进水住户的消毒防疫;开通就医绿色通道,缩短受灾群众患病住院就诊时间;对幸福乡、四嘉子乡、坤河乡等受灾地区开展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居民不吃洪水浸泡过的蔬菜、水果,不喝生水,人和家养畜禽20天内不接触被淹腐烂变质的植物,着力提高群众的卫生防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畜牧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监督管理、兽药管理、种畜禽管理和饲料管理等工作;

  (3)食药监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食品、药品以及医疗器械卫生的监督管理;

  (4)爱卫办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卫生防疫,指导受灾地区灾民生活用水消毒,对受灾群众安置点的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粪便和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理,开展灭蝇、灭鼠工作,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

  (5)疾控中心牵头,各乡镇配合负责受灾地区的'疾病防控工作,拟订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免疫规划及方案,及时开展疫苗接种,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八)救助安置组

  职 责:

  (1)民政局负责、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统计核实受灾人口、受灾程度,依据上级有关政策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受灾情况,制定救济资金发放办法,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发放;

  (2)民政局牵头,卫生局、人社局、社保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有特殊困难的受灾群众,给予必要的医疗、生活保障。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对象,及时纳入低保范围;

  (3)民政局牵头,教育局、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配合对洪灾毁损房屋暂无住所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集中安置等多种措施,确保灾民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4)民政局牵头,工商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负责组织抗洪救灾捐款捐物等活动,做好捐赠物资的管理和发放,确保社会各界的爱心及时送到受灾群众手中。

  (九)信访维稳组

  职 责:

  (1)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受灾区域群众安抚,及时排查群众信访矛盾,制定信访问题化解工作方案,落实信访问题包保责任,8月30日前完成;

  (2)信访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负责对发现的重点信访问题集中梳理,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

  (3)政法委牵头,市公安局爱辉分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灾后恢复重建的行为,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顺利进行。

  (十)资金保障组

  职 责:

  经初步统计,本次洪灾造成经济损失约6.18亿元,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任务重、资金需求大,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主要包括向上争取资金、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拨付、保障资金安全三个部分。

  (1)由财政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争取工作;

  (2)由财政局负责,汇总各分项小组灾后恢复重建资金需求,明确资金来源,根据各分项小组提出的项目建设紧要程度,结合区级财力制定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分配方案;由财政局负责筹集、调度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执行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摆资金,全力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

  (3)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负责监督检查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使用情况,保障资金使用安全。

  (十一)宣传报道组

  职 责:

  (1)负责组织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宣传工作,及时准确报道工作动态;

  (2)负责深入广泛宣传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推广灾后恢复重建的先进经验,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灾后恢复重建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做好与相关媒体沟通对接,适时报道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综合管理广播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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