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提交,议案2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xx年7月9日、8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xx年8月15日
3、登记地点:xx市梅山路18号xx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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