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及评选标准: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国家设立了 “国家励志奖学金”。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规现象,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坚持锻炼身体,达到国家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5、学习成绩优秀,在上学年无课程考试不及格现象,上一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15%;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金额和资助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额度为每人每年5000元;
2、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但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学校其它奖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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