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据约定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为委托方确定委估弘捷电路(常熟)有限公司实物资产及土地使用权的快速变现清算价值,为弘捷电路(常熟)有限公司管理人了解委估资产的快速变现清算价值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2. 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委托方委估的资产组合;评估的范围是委托方委估的房屋建(构)筑物、存货及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不包括融资租赁设备及中新电镀设备制造(深圳)有限公司申请保留物权的设备,即部分一次铜生产设备及二次铜生产设备)。
3. 评估方法:本次评估遵照中国有关资产评估的法令、法规,遵循独立、客观、科学的工作原则,依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清算价格标准,以资产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为前提,采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评估。
4. 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快速变现清算价值。快速变现清算价值是指在评估对象处于被迫出售、快速变现等非正常市场条件下的价值估计数额。
5. 本项目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9月23日。
6. 委估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壹亿壹仟捌佰伍拾玖万柒仟陆佰陆拾柒元玖角玖分RMB118,597,667.99) (见下表) 金额单位:元
编号
科目名称
账面值
评估值
1
固定资产原值
203,388,607.67
231,765,913.24
2
固定资产原值——机器设备
122,841,840.79
149,102,790.00
3
固定资产原值——房屋建筑物
80,546,766.88
75,396,198.24
4
固定资产原值——构筑物
7,266,925.00
5
固定资产净值
180,359,014.02
100,237,061.19
6
固定资产净值——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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