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估目的
为满足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的需要,对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以提供其净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为XX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资产评估范围为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申报的资产和负债。其资产帐面价值为245,624,830.21 元,负债帐面价值为164,052,579.38 元,净资产帐面价值为81,572,250.83 元。评估对象的资产类型主要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其他资产、流动负债及非流动负债(不含土地使用权)。
以上资产和负债已经过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20XX)羊查字第11280号"审计报告"。
具体评估范围以青铜峡水泥集团干法熟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为准。
五、评估基准日
本次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XX年3月31日。
由于资产评估是对具体时点的资产提出"市场价值"的专业意见,选择会计期末作为评估基准日,能够全面反映所评估资产的整体情况;同时根据委托方收购工作的时间计划,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选定。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基准日的有效价格或执行的标准。
六、价值类型
根据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的市场营销之后所达成的公平交易中,某项资产应当进行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当事人双方各自精明、谨慎行事,不受任何强迫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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