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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医学的课件(3)

教案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七、给药制度:

  (一)护士必须严格根据医嘱给药,不得擅自更改,对有疑问的医嘱,应了解清楚后方可给药,避免盲目执行。

  (二)了解患者病情及治疗目的,熟悉各种常用药物的性能、用法、用量及副作用,向患者进行药物知识的介绍。

  (三)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查。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四)做治疗前,护士要洗手、戴帽子、口罩,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五)给药前要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需要时作过敏试验)并向患者解释以取得合作。用药后要注意观察药物反应及治疗效果,如有不良反应要及时报告医师,并记录护理记录单,填写药物不良反应登记本。

  (六)用药时要检查药物有效期及有无变质。静脉输液时要检查瓶盖有无松动、瓶口有无裂缝,液体有无沉淀及絮状物等。多种药物联合应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七)安全正确用药,合理掌握给药时间、方法,药物要做到现配现用,避免久置引起药物污染或药效降低。

  (八)治疗后所用的各种物品进行初步清理后,由中心供应室回收处理。口服药杯定期清洗消毒备用。

  (九)如发现给药错误,应及时报告、处理,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

八、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主任查房

  1、护理部主任每日随时轮流巡回查房,查护士劳动纪律,无菌技术操作,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以重病护理、消毒隔离、服务态度等为主要内容,并记录查房结果。

  2、每月进行专科护理大查房一次,有详细查房结果。

  3、选择好疑难病例、危重患者或特殊病种进行查房。事先通知病房所查房内容,由病房护士长指定报告病例的护理人员进行准备,查房时要简单报告病史、诊断、护理问题、治疗护理措施等,查房完毕进行讨论,并及时修订护理计划。

  4、每月按护理工作要求,进行分项查房,严格考核、评价,促使护理质量达标。

  (二)科护士长查房

  1、每日上午巡视病房,查病房秩序和护士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

  2、每两周进行一次专科护理业务查房,方法同护理部主任查房的要求。

  3、定期抽查护理表格书写情况和各种表格登记情况。

  (三)护士长查房

  1、护士长随时巡视病房,查各班护士职责执行情况、劳动纪律、无菌操作规程等执行情况。

  2、每两周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典型病例或危重患者随时查房。并做好查房记录。

  3、组织教学查房,有目的、有计划,根据教学要求,查典型病例,事先通知学员熟悉病历及患者情况,组织大家共同讨论,也可进行提问,由护士长做总结。

  (四)参加医生查房:

  病区护士长或责任护士每周参加主任或科室大查房,以便进一步了解病情和护理工作质量。

  (五)有条件的医院,开展主任(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三级业务查房。

九、患者健康教育制度:

  (一)护理人员对住院及门诊就诊患者必须进行一般卫生知识的宣教及健康教育。

  (二)健康教育方式

  1、个体指导:内容包括一般卫生知识,如个人卫生、公共卫生、饮食卫生;常见并多发并季节性传染病的防病知识;急救常识、妇幼卫生、婴儿保舰计划生育等知识。在护理患者时,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做具体指导。

  2、集体讲解:门诊患者可利用候诊时间,住院患者根据作息时间。采取集中讲解、示范、模拟操作相结合及播放电视录象等形式进行。

  3、文字宣传:以黑板报、宣传栏、编写短文、健康教育处方、图画、诗歌等形式进行。

  (三)对患者的卫生宣教要贯穿患者就医的全过程。

  1、门诊患者在挂号、分诊、诊治等各环节均应有相应的卫生知识宣传。

  2、住院患者在入院介绍、诊治护理过程、出院指导内容中均应有卫生常识及防病知识的宣教。住院患者的宣教要记录在健康教育登记表中,并及时进行效果评价,责任护士及患者或家属签名。

十、护理会诊制度:

  (一)凡属复杂、疑难或跨科室和专业的护理问题和护理操作技术,均可申请护理会诊。

  (二)科间会诊时,由要求会诊科室的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完成(急会诊者应及时完成),并书写会诊记录。

  (三)科内会诊,由责任护士提出,护士长或主管护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并进行总结。责任护士负责汇总会诊意见。

  (四)参加会诊人员原则上应由副主任护师以上人员,或由被邀请科室护士长指派人员承担。

  (五)集体会诊者,由护理部组织,申请科室主管护士负责介绍患者的病情,并认真记录会诊意见。

十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一)护士在进行各项诊疗护理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三项内容确认患者身份,不得仅以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二)手术病人、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以及小儿和一级护理的病人,均使用“腕带”作为操作前识别病人身份的重要标识。护士在使用腕带时,实行“双核对”(腕带与床头卡同时核对),准确识别患者身份。

  (三)使用腕带前向病人或家属做好宣教,使患者或家属认识到使用腕带的目的及重要性。

  ﹙四﹚填入腕带的识别信息必须由两名医务人员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腕带内容填写要求字迹清晰、准确规范,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等。

  ﹙五﹚在病房、手术室、ICU之间转运交接病人时,除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患者身份的标识外,严格按照交接程序进行交接,填写交接登记本,双方签名。

  ﹙六﹚手术当日,手术室人员应与病区护士共同核对患者腕带标识上的内容,并与病历、患者或者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送入手术间;麻醉前、手术开始前,巡回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共同核对患者手术部位等;术毕手术室护士应与病区护士认真核对腕带、病历,做好病人、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核对无误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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