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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庭坚的创作主张

黄庭坚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导语:黄庭坚论诗以“不俗”为高标,而要达到这种境界,他强调须多读书,只有“胸中有万卷书”,才能“笔下无一点尘俗气”。除了诗之外,下面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黄庭坚的创作主张是什么吧。

  黄庭坚(1045~1105)北宋诗人、书法家。字鲁直,号山谷,又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其父黄庶是专学杜甫的诗人,舅父李常是藏书家。黄庭坚自幼好学,博览经史百家。英宗治平四年(1067)登进士第。神宗熙宁时期,黄庭坚先后任汝州叶县(今属河南)尉、北京(今河北大名)国子监教授。元丰三年(1080)知吉州太和县(今属江西),政令清简平易。七年,移监德州德平镇。元□时入京编修《神宗实录》,其间苏轼知贡举,曾聘为参详官。《实录》修成,黄庭坚迁起居舍人。绍圣时新党章□、蔡卞等用事,迫害元□旧臣,黄庭坚被劾修实录诬枉,责贬涪州(今四川涪陵)别驾、黔州(今四川彭水)安置,后移戎州(今四川宜宾)。徽宗即位,受命内迁,又因赵挺之排挤,被除名编管宜州(今广西宜山),死于贬所。

  黄庭坚为“苏门四学士”之首。他的政治态度与苏轼相近,他不大赞成王安石变法,但关心国事,同情人民,为人有抱负,有识见,讲操守。“丈夫存远大,胸次要落落”,“今年贫到骨,豪气似元龙”(《次韵杨明叔见饯》),可看作他的自我写照。他身临逆境。能安贫乐贱,泰然自处,“不以得丧休戚芥蒂其中”(《豫章先生传》)。一生承受了儒学思想的影响,对禅学也濡染较深。

  黄庭坚在《答洪驹父书》中说:“自作语最难,老杜作诗,退之作文,无一字无来处”,“虽取古人之陈言入于翰墨,如灵丹一粒,点铁成金也。”《冷斋夜话》还载有黄庭坚的“夺胎换骨”法,被江西诗派奉为“创作纲领”,曾对后来作者发生过消极影响。其实,“夺胎换骨”说,不见于山谷的著作中,未必是他诗歌创作的重要主张。而在谈论点铁成金的那封信中他还说:“凡作一文,皆须有宗有趣”,即自有主旨;又说“古之能为文章者,真能陶冶万物”。正因作者自有主旨,所以虽取古人陈言,只是作为供陶冶之物。所以他的论文并不忽视社会作用,认为文章应“规摹远大,必有为而后作”(《王定国文集序》)。以此他赞佩杜诗“善陈时事”(《潘子真诗话》引)。对理与辞的关系,肯定“以理为主,理得而辞顺”(《与王观复书》)。他又认为“诗者人之情性”(《书王知载朐山杂咏后》),“文章本心术,万古无辙迹”(《寄晁元忠》)。黄庭坚还说过“好作奇语,自是文章病”,“无斧凿痕,乃为佳耳”(《与王观复书》)的话,主张“矢诗写予心,庄语不加绮”(《次韵定国闻苏子由卧病绩溪》),“不雕而常自然”(《苏李画枯木道士赋》)。这两方面的看法自然都不能不影响到他的创作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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