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回避
被告天涯: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本案系民事纠纷案件,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
审判长: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对本案先行调解?
原告:不同意调解。
被告:不同意调解。
被告天涯:不同意调解
审判长:鉴于原告、被告不愿意调解处理,故法庭不再主持调解。
审判长: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审判员1:原告简要陈述案件事实或宣读起诉状,讲明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略)。
审判员2:被告针对原告起诉中的请求和理由进行答辩或宣读答辩状被告:宣读答辩状(略) 审判长:根据原告的诉称和被告的辩称,双方当事人对以下事实没有争议:
1、原告与妻子感情不和。
2、被告在其注册的网站“北飞的候鸟”上刊登了《哀莫大于心死》、《静静的》、《心上的月光》等文章。
3、被告在“大旗网”网站上撰写了《青春透明如醇酒,可饮可尽可别离》一文。
4、被告将原告基本信息发布于网络上,最终导致了网民的人肉搜索。
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对本庭的上述归纳有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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