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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时间

王安石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引导语:王安石变法时间在何时?有哪些内容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信息,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王安石变法时间有着两种说法,一种说法是王安石变法时间是从1069年至1076年,历时7年。

  另外一种说法是1069年至1085年,这段期间是宋神宗重用王安石起至宋神宗去世结束,历时16年之久。

  其实这两种说法都没有错,只是站的角度不同。

  第一种说法:

  1069年,王安石深得宋神宗的器重和信任,王安石任参知政事,这是一个副宰相的职位,主要工作就是协助宰相处理政务。就在这个阶段,王安石向神宗提出了变法,改变风俗,制定并确立法度,神宗大力支持。

  为了让变法能够顺利推行,提拔派遣了一大批新人,王安石被任命为宰相,开始了一系列的社会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新法通过“理财”和“整军”两个方面进行,颁布了青苗法,均输法,农田水利法等新法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推行保甲法等来提高军事能力。

  但是王安石变法遭到了保守派的强烈反对,因为变法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利益,新法推行不足一年,保守派与拥护派就发生了激烈的斗争与辩论。

  大家将矛头纷纷指向王安石,王安石两次被罢相,于1076年,王安石离开朝廷,王安石变法最终失败。

  第二种说法:

  基于第一种说法的,王安石之前提拔了一大批的拥护者,王安石离开后,这些新法拥护者有了自己的想法,以蔡京等人为首的新法拥护者,继续打着王安石变法的噱头,推行着这些新法,这些新法到了这群人手中就成为了敛财扰民的工具,被官僚地主所利用,百姓生活的名不聊生,最后随着宋神宗的去世,变法才得以结束。

  王安石变法的背景

  王安石变法的最终目的是要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社会格局,最终达到“富国”、“强兵”的目标。其实从王安石变法的目的就能看出王安石变法的背景了。

  北宋建立初期,统治阶级通过一些列举措来缓和阶级矛盾,起初收到了良好的效益,政局稳定,经济繁荣,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矛盾加剧,集权统治其消极的一面的开始显露,并且动摇着北宋王朝的统治,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北宋中期,土地兼并现象越来越严重。建国初期,统治者采用的是不抑兼并的策略,地主公然兼并土地,还不用缴纳任何税赋,这种政策最终导致土地越来越集中,国家财政收入越来越少,国库亏空。造成的一种社会现象就是农民没地种田,田都握在地主手里,然后农民为了种地成为了佣户,受着地主残酷的剥削和压榨。百姓活不下去就举兵起义,放下农具拿起武器,开始了反抗斗争之路,而且农民起义愈演愈烈,撼动了统治阶级。

  北宋时期,官僚机构环环相扣,人员众多,当官者只拿俸禄,不干事,而且官员待遇优厚。不仅如此,北宋虽有大规模的军队,但是没有系统的训练,战斗力极其低下。但是国家必须要养着这群人,维持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凑齐军饷,国库亏空,提前消费现象很是严重,导致情况就是国家穷,百姓穷,官僚富,穷一些人富一些人。北宋存在着严重的财政危机。

  王安石变法就是基于这些因素,从而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旨在革新利弊。

  王安石变法内容

  王安石变法主要从两方面开始变法,一方面是理财,一方面是整军,最终达到改变北宋“积贫积弱”的社会格局,抑制官僚地主的特权,从而达到富国强兵。

  王安石变法主要内容--理财:

  均输法:

  青苗法:民户可向政府贷款,政府以20%的年利率贷款给农户用来补助耕作,面向对象包括农民,手工业者等,用官方贷款方式代替民间的高利贷行为,不仅让百姓生活有了出路,更是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农田水利法:主要是大力兴修水利,有效的开垦荒地,鼓励农业的`发展。

  免役法:政府当差的差役们不再用民户人员服役,而是采用雇佣的形式。不仅如此,各户民户,按照贫富等级缴纳不等的免役钱,之前那些官僚地主的特权被罢免。这种形式不但减免了农民的劳役负担,同时还增加了政府收入。

  方田均税法:土地由政府统一分配,并且按照土地面积大小及收益缴纳不等的税,有效的防止了地主兼并土地的现象。

  均输法,市易法,青苗法等新法对整个官僚地主,富商进行了打击,严重限制了这些群体囤积居奇,投机倒把,剥削农民的行为,同时也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王安石变法主要内容--整军:

  保甲法:通过将农户编排组织,10户人家为一保,50户人家为一大保,10个大保组成一个都保,然后在从每户人家中找一个保丁,农忙时劳作,农闲时练兵,以便国家战事来临能上战场杀敌。

  设军器监,将兵法和保甲法这种做法都是用来加强军事力量的,以便用来巩固边防。

  王安石变法

  由于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王安石阐释了政事和理财的关系,并认为只有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才能解决好国家财政问题。执政以后,王安石继续发挥了他的这一见解。在改革中,他把发展生产作为当务之急而摆在头等重要的位置上。王安石虽然强调了政府在改革中的领导作用,但他并不赞成国家过多地干预社会生产和经济生活,反对搞过多的专利征榷,提出和坚持“榷法不宜太多”的主张和做法。以“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推动改革变法,在王安石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变法派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新法,从农业到手工业、商业,从乡村到城市,展开了广泛的社会改革。与此同时,王安石为首的变法派改革军事制度,以提高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强化对广大农村的控制;为培养更多的社会需要的人才,对科举、学校教育制度也进行了改革。变法触犯了大地主、大官僚的利益,两宫太后、皇亲国戚和保守派士大夫联合起来,共同反对变法。因此,王安石在熙宁七年(1074年)第一次罢相。次年复拜相王安石复相后得不到更多支持,不能把改革继续推行下去,于熙宁九年(1076年)第二次辞去宰相职务,从此闲居江宁府。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此前的新法都被废除。王安石不久便郁然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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