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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教案ppt(5)

鱼我所欲也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七、小结

  在人生面临抉择时,应当具备怎样的价值标准?孟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应当摒弃自私自利之心,将正义、道义放在首位。

  八、布置作业

  第二课时

  [教学步骤]

  一、 导入:

  这节课,我们将进一步探究文章的主要内容,主题和写作特色。

  二、鉴赏孟子散文的说理艺术

  ㈠理清论证思路,把握说理方法

  1.本文的论点是什么?怎样提出来的?为什么不直接提出来?

  明确:论点是:舍生取义,为义而不避死。

  这个论点是由比喻引出来的,以“鱼”喻“生”,以“熊掌”喻“义”,点明“义”的价值高于生命,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

  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样由此及彼,由浅入深,运用了比喻论证,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解说:在这个问题上,学生有可能存在“鱼怎么能跟熊掌相提并论”的疑问,教师可以适时引导:(见《教师用书》P442)鱼在今天,特别是南方人看来,是极平常的菜肴。但是在古代,尤其是对古代的北方人,鱼是上等佳肴,北方少河流,鱼也就不多,在生产力低下的时代,食有鱼是富贵人家的生活,所以孟子把“鱼”和熊掌相提并论。

  2.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明确:首先运用了道理论证,从正面指出人之所以能“舍生取义”,是因为人皆有“欲生不为苟得,恶死有所不避”的思想。然后再从反面说明,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么什么事都可以做得出来;可是事实上,“义”超过了“生”,所以人能够不贪生,不避死。这里运用了对比论证,论证了“义”重于生,应“舍生取义”。这种羞恶之心,人人皆有,贤者更能保存而不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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