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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课稿(3)

夏天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说课稿 篇3

  一、教材简析

  《组歌》是人教版八年级下册第二单元的一篇自读课文。这一单元所选课文全部是散文诗。本文是黎巴嫩诗人纪伯伦《组歌》中的两篇。这两首散文诗都采用拟人手法,其中海浪的形象是一个博爱者形象,雨是一个奉献者和使者的形象。两文的想像都是紧贴着事物的自然物理特征而展开的。语言优美、典雅、清新,其语言风格征服了一代又一代东西方读者。

二、目标及重难点的确定

  本单元的单元目标是加强诵读,在熟读中把握作者的思路和文章的语境,领悟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同时指导学生学习课文的语言,积累课文的名言警句。结合课文的特点及其在单元中的地位,目标制定如下:

  1、在反复诵读中,体会文章表达的思想感情,感受美丽的形象、意境。

  2、引导学生通过朗读,学习和品味文章语言与特色。

  3、激发学生自由想象能力,引导学生热爱自然。

  本文是由两首散文诗组成,这两首散文诗都有鲜明的形象与意境,而《浪之歌》中表现了诗人对世间万物所怀的满腔的爱情,同时两文的语言优美清新,值得反复揣摩,因此,目标1、2定为本课的学习重点。品味语言及文章特色对八年级同学来说还有相当难度,所以目标2定为教学难点。

三、教法学法的选择

  体会诗歌的情感要在朗读中进行,教法就首选朗读法;同时为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合作交流的方法及发现探究的能力,学法定为自主合作探究式。

  选择依据:《新课程标准》“要努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教学方法”。

四、教学过程

  第一板块是诵读与感知。第一步,先介绍作者有关情况,帮助学生理解文章。第二步教师范读,有助于学生体会文章的感情。第三步,学生自由诵读,全面感知文章的思想感情。第四步,全班交流对文章的理解,培养学生在公众场合说话能力,发表观点的能力,同时检查学生对文章的理解情况。

  第二板块是理解与欣赏。第一步,美读你喜欢的段落、句子,并从任一角度作批注。第二步是交流,先小组再全班。这一环节的设计目的是既尊重学生作为阅读个体的差异,也让学生的知识、能力得到互补。第三步是积累。虽然课堂上所给的时间不多,但却提醒同学们注意积累优美语言。

  第三板块是发现与探究。第一步,让学生自主发现,教师对分析思路进行指导。第二步,学生交流。这两个环节预计难点是要依据事物的自然物理特征展开想象,如果学生不能发现,教师需要适时点拨。第三步,仿写。通过对自然界景物的描绘、思考及想象,引导学生热爱自然,启发学生对社会、人生进行思考。

说课稿 篇4

  一、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价值观:热爱生命,珍惜自己的生命,关注自己的健康;尊重他人生命,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2.能力目标:初步形成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能力。

  3.知识目标:知道法律保护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珍惜生命是我们的义务与责任;知道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害,侵害他人生命与健康的行为要依法受到相应制裁;了解非法侵害他人生命与健康的危害。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积极地行使生命健康权,爱护自身生命健康,重点在于理论与生活实际的有机结合。

  教学难点:树立法律意识,能够推己及人,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

  三、教学策略

  1.教学方式:本课采用引导式、启发式的教学方式。首先设计一系列紧密相关的、有层次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进行深入思考,通过提问、自主学习探究、班级分享等方式激发学生对于生命健康权的感性认识;其次通过教师设计的案例分析活动,将学生的感性认识上升为实际体验,启发学生将课本知识与日常生活有机结合,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形成爱护生命健康的责任意识,并能够推己及人,以达成教学目标。

  2.教学手段:口头语言、文字、教材、电子视听设备、多媒体网络技术。

  3.技术准备:电子演示文稿、电脑、黑板。

  四、教学过程

  (一)情景设置 引入目标

  1.探究活动:音乐之旅

  教师:各位同学,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春暖花开,风清气爽。我们共同坐在这里,一起看、一起听、一起学,在本节课的伊始,让我们首先走入一场音乐之旅。

  提问:听过这首歌以后,你的感受是什么?

  (学生:聆听音乐、观看视频,体会、感受并回答问题)

  教师:我和大家一样,徜徉在音乐的旋律中,感觉很轻松、很舒服、很快乐,这是此时此刻的我们所感受到的。但是,如果提出一种假设,假设我们并不是在这样的状态下,假设我们没有健康的双眼和耳朵,这首音乐所带给我们的感受还能和现在一样吗?(学生齐答)──答案是否定的,如果我们的生命安全没有保障,如果我们没有健康的身体,可能我们就感受不到这种幸福,这份惬意。感受音乐如此,人的生存过程更是如此。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生命是美丽的,对人来说,美丽不可能与人体的正常发育和人体的健康分开”。所以,健康的身体、鲜活的生命是我们感悟幸福生活的源泉,是我们参与社会生活的前提,是我们享有其他权利的基础。我们何其有幸,能够感知这样优美的旋律。同学们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吗?你能想象一下她的样子吗?

  (学生:回答问题)

  教师:这首经典歌曲《Sing a song》由美国著名歌手卡伦﹒卡朋特演唱,她是一位拥有天籁之音和甜美笑容的女人。(PPT展示卡朋特照片和简介,过渡到下一环节)

  (设计意图:通过播放教师自己制作的有关热爱生命、微笑生活的视频,学生能够自觉感悟健康之幸、生命之美、珍惜健康生命之好。意识到生命、健康的重要性,明确健康的身体是我们参与一切生活的前提和基础,从而引入课题)

  (二)新知学习 互助达标

  1.知识要点一:珍爱自己的生命与健康是我们的责任。(通过卡朋特的故事,明确人具有社会责任)

  教师:美国歌星卡伦﹒卡朋特和哥哥理查德﹒卡朋特所组成的卡朋特乐队在1970年至20世纪80年代初期风靡一时。人们评价她用歌声治愈了70年代的美国人,那一首首传世名曲,被无数人翻唱。但是,这样一位传奇歌手,却在她事业的巅峰状态永远地离开了,1983年2月4日,32岁的卡朋特在深爱她的父母怀中去世了。大家能够猜想出来她离世的原因吗?

  (学生:思考并回答问题)

  教师:我来为大家揭晓答案,导致卡朋特离世的原因是神经性厌食症(PPT展示)。这是一种由于盲目追求身体的苗条,过度节食而导致的一种进食障碍,会造成心脏衰竭导致死亡。当我们获知这个答案的时候,相信同学们应该明白导致卡朋特离世的原因是什么了?(引导学生回答,教师补充)──为了追求极致的瘦身效果而盲目节食,导致心脏衰竭。

  提问:(1)卡朋特在32岁时因神经性厌食症而去世,她选择用这样的方式追求“美”,你认同吗?

  (2)她的离世带来了哪些影响?

  (学生:认真思考,举手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卡朋特的故事是和追求美丽相关的话题,卡朋特追求自身的美丽对不对?──追求美没有错,错在她选择了错误的方式。卡朋特为了追求极致、完美的形象,选择用极端的、放弃健康的方式,因为这样的选择而失去了自己宝贵的生命。回想我们自身,生命中我们一直在追求很多东西,大到名誉、地位、金钱,小到成绩、面子,我们将这些东西看地如此重要,有没有一些时刻,我们为了这些追求而忽视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健康呢?就像卡朋特一样,我们忘记了1与0的关系,如果没有健康这个1,那其他的一切都只是一串0。同时,错误的方式不仅导致了自己生命的消亡,也为他人带来了影响。人活在世,并不是一个个孤立的个体,相反,你总会和其他的人产生千丝万缕的联系,就像水滴落入水里,总会产生涟漪,人具有社会责任,就像卡朋特一样,作为女儿和妹妹,会给爸爸、妈妈、哥哥等亲人带来永久的伤痛;作为公众人物,不仅会增加社会负担,如果选择方式不当,可能还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所以,珍爱自己的生命与健康,不仅是爱护自己的方式,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我们对自己负责、对亲人负责、对社会负责的体现。

  (设计意图:学生通过卡朋特的故事,能够深入思考生命健康的价值和意义所在,能够认识到,人与人之间的生命脉络是相互连接的,个人生命健康的变化必然会对周围的人产生影响,从而明确作为一个社会人,对于自己的生命健康所应该承担的责任。)

  2.知识要点二:珍爱自己的生命与健康是我们的权利。(生命健康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受到国际法和各国法律的普遍保护)

  教师:如果让同学们用一句话描绘生命最重要的特质,你会选择什么?(引导学生回答)我会选择生命是不可以替代和不可逆转的。生命是人得以存在的体现,是公民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前提和基础,是自然人的最高人格利益。每个人的生命都只是一场单程旅行,只有一次机会。因为生命健康如此宝贵,所以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它受到国际法和各国法律的普遍保护。我国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律严格保障这一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 生命健康权作为一项基本的人身权利,通过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我们提供了立法保障,使我们有法可依。

  我们享有生命健康权,那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能够分辨出哪些行为是在正确地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吗?我们做一个现象调查,看大家能不能对如何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做一个区分?

  提问:(1)现象调查:下列哪些属于维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的行为?

  *张某手持铁棍入室抢劫,小王和家人奋起反抗,打伤张某的手臂后制服张某。

  *小林同学骑自行车上学时,闯红灯过马路,险些与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

  (学生:根据设问回答问题)

  教师:同学们的回答很正确,其中张某的行为属于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表现。依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而小林的行为则不属于正确维护自身生命健康权的表现,会危及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通过刚才的两个案例我们更进一步地了解了正确行使生命健康权的相关内容,那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珍惜法律所赋予我们的这一权利了吗?我们一起在现场分享一下。老师首先举一个例子,抛砖引玉。都说一天之计在于晨,为了健康的身体和饱满的精神,我每天早上都坚持按时吃早饭,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又是怎样做的呢?

  提问:(2)大家讲堂:法律为我们的生命健康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你在日常生活中做了哪些事来维护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呢?

  (学生: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同学们互相分享了很多珍惜自己生命健康权的好做法,正如大家所说,学校保障我们的体育活动与课间操时间,是因为我们有权珍爱生命,维护健康,积极锻炼身体;我们可以在生病时得到有效的救助与治疗,是因为我们有权在患病时及时医治,恢复健康,增强体质。我们知道法律为我们行使生命健康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我们依法能够维护这一权利;同时,从自身而言,作为社会人,我们也有责任保障自己的生命健康,对自己的生命要有担当。维护权利、担当责任,只有做好这两点,我们才能够真正实现生命的价值。那从自己这个维度出发,我们应该怎样对待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呢?

  推己: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本节课重点)

  (设计意图:通过教师的设计,加强学生参与,不断引导其从自己和他人两个角度出发,全面思考问题,不断激发学生的感受,认识生命健康的意义与价值,培养其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行使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学生能够知道积极行使自己生命健康权的正确方法,并能够与日常生活相结合,落实到行动中,达到知情意行的统一。)

  3.知识要点三:不得侵害他人生命与健康是我们的法定义务。(通过分析案例加强同学们的守法意识)

  教师:威廉·布莱克斯通:“在法律上,生命权是‘不朽的自然法’赋予个人的绝对权利”。此处的个人,既指代我、指代你、也指代她。意为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都应该受到保护。学习了前两点内容,我们知道了如何对待自己的生命健康权。接下来,我们开启另一个维度,即如何对待他人的生命健康权。首先,我们走入一个真实的案例。

  他叫李雷

  他是逝者,

  曾经鲜活;

  有过欢乐,

  有过泪水;

  现在

  只留回忆。

  他叫王刚

  他是罪犯,

  曾经自由;

  有过梦想,

  有过追求;

  现在

  只剩懊悔。

  他们两个,

  是这一事件的甲方乙方,

  他们的生命,

  因为对方而改变……

  这是怎样的一个案例?我们一起来展开事件大追踪:李雷和王刚是高二年级学生,都是篮球发烧友。在一次班级篮球赛中,二人因一句话不和而发生了争执,被老师和同学及时劝阻。之后,二人在楼梯平台处偶遇,再次发生口角,王刚情急之下推了一把李雷,造成李雷从二楼楼梯摔下,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提问:(1)事件中,李雷失去了生命;另外一个当事人王刚,等待他的将是什么?

  (学生: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看来同学们对这一学期所学习的法律知识掌握得很好,跟大家说的一样,这个案件最终进入了司法程序。法院审理认为,王刚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法院对王刚依法量刑,并赔偿李雷父母经济损失。王刚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是因为他非法侵害了他人的生命,那法院做出审判的依据是什么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国的各项法律不仅将公民的权利以法律条文的形式确定下来以提供立法保障;同时也通过法律制裁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公民的权利,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了司法保障。

  提问:(2)此事给李雷、王刚和双方家庭造成什么后果?

  (学生:小组讨论,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李雷失去了自己的生命,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沉痛的打击,留下了无法磨灭的伤痛;王刚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必然要依法受到相应的制裁,既损害了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也伤害了自己的家庭。

  设问:(3)认真思考,这样的结果能否避免?

  (学生:小组讨论,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同学们都能够从积极正面的角度看待问题,解决问题,能够认识到这样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在日常生活中,人与人因故发生了争执,我们首先要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三思而行,不发生像案例中的悲剧,不能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不做让自己追悔莫及的事。法律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也就是任何人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受伤、生病,因为这是侵害健康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因为这是侵害生命权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不得侵害他人生命与健康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

  设问: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是怎样履行这一义务的呢?你能够列举关爱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事例吗?(PPT展示──大家讲堂:请你列举关爱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事例?)

  (学生:认真思考,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同学们能够将所学的法律知识融入日常生活,列举了很多生活中的例子,如走楼梯时右行礼让、遵守交通信号灯等都是我们履行不得侵害他人生命与健康这一法定义务的体现,这是我们每位同学在生活中的正能量。接下来,我们共同走进一位老爷爷的故事,去看看他的故事又会让我们对生命健康有什么样的感悟呢?(过渡到下一环节)

  (设计意图:通过引入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案例,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在这个案例中,有人失去了生命、留下了伤痛,有人伤害了自己,伤害了他人。这样的悲剧在生活中是可以避免的,引导学生认识到生活中发生争执要学会控制情绪、宽容他人、三思而行。法律保障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权,认识到关爱他人生命和健康是我们的法定义务,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而树立法律的权威意识和自觉的守法意识。)

  4.知识要点四: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是我们的道德体现。(通过卖花老爷爷的故事,使同学们感受到生命的可贵,珍惜生命的美好)

  教师:“三里屯太古里附近有个老爷爷,为了给儿子做开颅手术在卖花,希望有路过的人帮他买买花吧,举手之劳。”3月14日左右,这则消息附带着老人和盆栽车的照片被一位市民发到了微信朋友圈中,很快,这一消息蔓延到了微博、百度贴吧等多个网站上。此后,“三里屯卖花爷爷”的摊位成了三里屯的一大景点,老人只要推着车一出现,立刻就会被路人团团围住,有人拍照、有人询问,花也很快被买光。面对这样的现象,大家对这个老爷爷是不是更好奇了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一段视频,去听听老爷爷自己是怎么说的,在观看视频的过程中,希望大家能思考一下,在老爷爷的故事和他的自述中,最打动你的是什么?

  设问:(1)现场采访:在老爷爷的故事和他的自述中,最打动你的是什么?(PPT展示)

  (学生:观看视频,思考问题)

  教师总结:现场采访了同学们的感受,老师很受触动。听了你们的答案,我感受到了同学们的善良与真诚。我们为卖花爷爷的爱子之心点赞,为了救助养子的生命,他选择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他说自己是遇到了贵人,但其实贵人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好人,我们同样也为这些尊重生命、关爱他人的好人点赞。关爱有很多种,我们会因亲情而关爱,因感动而关爱,还有因责任而关爱,小爱、大爱,在卖花爷爷的生活中结合到了一起,它唱响的是生命的力量。生活,需要我们尊重每一个生命、尊重每一个生命的闪光。只有人人这样做,我们才能够真正建立一个和谐、友善的社会。法律是底线,道德也要占领高地,关爱他人生命与健康,就是我们的道德体现。那从他人这个维度出发,我们应该怎样对待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呢?

  及人: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本节课重点)

  (设计意图:观看视频以后,学生会被老爷爷的故事所感动,抓住这一契机,对学生进行现场采访,通过对其答案的分析,引导学生认识到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底线,建设一个和谐友善的社会,需要我们做到关爱他人的生命与健康,这是道德意识的升华,也是每个人自觉行动的助力。)

  (三)课堂小结 强化目标

  教师总结: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一个同字,似乎是对生命健康权最合适的解释。每个人都拥有,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每个人都应该被珍惜。我们从卡朋特开始,感受到了尊重自己生命健康的责任;从李雷和王刚的案例中认识到了尊重他人生命健康的法定义务;从卖花老爷爷的故事中认识到,当自我的尊重与他人的尊重相结合时,生命会在大爱中得到保护。同样的权利、同样的爱护,希望我们能够谨记,遵守法律,珍爱自己,关爱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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