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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成都新津区小升初入学指南

求学指南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2021年成都新津区小升初入学指南

  小学升入初中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成都新津区小升初入学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任何名义、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

  (二)坚持就近入学

  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或划片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入学。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

  (三)坚持公民同招

  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实行统一管理、同步报名、同步录取。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区域、本市招生。区域内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

  工作实施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

  1.确定入学对象

  各小学优先保障服务范围内秋季开学前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户籍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

  2.户籍儿童网上报名

  新津户籍适龄儿童均须于5月10—2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3.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6月14—17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4.公办小学入学户籍材料现场审核

  5月31—6月2日,新津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服务范围内学校进行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的资料审核。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对公办小学入学的户籍儿童入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法保障所有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儿童的公办小学学位。

  5.住房入学儿童预登记

  法定监护人在新津购有住房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6月3—4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记录表,任一即可),到服务范围内学校预登记。区教育局、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预登记住房入学儿童的住房信息进行审查。

  6.统一组织录取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各公办、民办小学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1)住房入学儿童预登记人数大于服务范围内的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录取(电脑随机录取时间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或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2)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津户籍适龄儿童,仍按划片就近入学方式就读公办小学。

  未完成核定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其补录方案须报经区教育局备案后实施。任何民办小学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

  1.信息采集

  (1)网上采集

  在新津区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0日—2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在成都市外就读、需回新津区就读初中的新津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在4月27日前的工作日持户口簿、学籍证明到区教育局中教科进行现场审核和网上信息采集。

  (2)住房入学信息采集

  非新津区户籍和非新津区城区初中服务范围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新津区购有住房且需在新津区就读对应公办初中的购房人员子女,在4月19—27日到指定登记点提交材料进行登记审核:

  在区内就读小学的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记录表,任一即可),向现就读小学提交资料登记审核;

  在区外就读小学的购房人员子女入学,其法定监护人需持户口簿、出生证明和住房材料(指法定监护人全额所有的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房屋信息记录表,任一即可),向区教育局中教科提交资料登记审核。

  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在申请学校的入学资格。

  2.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初中学校且符合民办初中学校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须于6月18—21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初中学校志愿。

  (3)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3.组织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成都市教育局的统一要求,负责组织新津区义务教育阶段公、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提前录取。

  (1)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及时公布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入学办法入学。

  民办一贯制学校具有本校学籍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符合直升条件的一贯制小学毕业生,须在6月10—1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初中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2)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确定。

  第一批: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新津区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符合新津城区公办初中(外实校、实验初中、五津初中)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区教育局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录取学校;其他公办初中实行单校划片入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其初中部。

  4.学位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应于7月13—14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小学毕业生,默认为公办学位。已确认民办初中学位但又放弃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以及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我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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