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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文化对秦产生影响的原因研究论文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谈及三晋文化对秦产生重要影响的原因,首先要明确三晋文化的含义。文化的实质性含义是“人类化”,是人类价值观念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对象化,是人类创造的文化价值经由符号这一介质在传播中的实现过程,而这种实现过程包括外在文化产品的创制和人自身心智的塑造。三晋文化就是在文化这一概念的基础上加以区域限制,具体而言,主要是指西周、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形成的以晋国或者说是韩、赵、魏诸国为界域的中国古代地域文化,分布区域大致在今山西全境,河南的中、北部和河北的中、南部。而对于某种文化“可以从文化要素的不同方面把文化划为三大块,即意识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意识文化通过行为文化向物质文化转变。作为一种地域文化的三晋文化,正是通过这三方面向外传播的。具体而言,秦晋两国在历史上渊源颇深,进入春秋时期以后,因为各自的国家利益产生了长期广泛的交流,秦晋这种交流对双方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又因为晋国较之秦国要先进许多,所以三晋文化对秦国的影响更大,其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和社会诸多方面,甚至于秦统一六国,这在学界己有许多研究成果。在三晋文化中,作为三晋思想文化主要内容的法家文化是无论如何也回避不了的,因为“三晋是法家学派的主要发源地,法家思想构成三晋文化思想的主体”。而谈到秦晋之间的交流,关于法家,尤其是商鞍,自然是重中之重,学界对此研究可谓详尽。本文另辟蹊径,着重探讨另外一个问题,即三晋文化能够对秦产生重要影响的原因。对此问题还未见有比较完整系统的论述,笔者不揣浅陋,愿作引玉之砖。

  三晋文化能够对秦文化产生重大影响,其前提条件是秦晋地缘相近,彼此相邻,这较之东方的齐鲁文化和南方的楚文化,更便于双方的交流。但这也并不造成秦必然受三晋文化的影响最大,除此之外,还有三个重要原因,一是政治原因,二是族属与风俗的原因,三是相似的文化性格的原因。

  一、政治原因造成秦晋广泛交流

  政治原因也可以概括为三方面。其一,政治联姻便利了秦晋双方的交流。这种政治联姻就是我们常说的“秦晋之好”,总共有三次。第一次联姻是公元前656年秦穆公迎娶晋献公之女穆姬为妻。联姻的原因是晋国处于戎狄的包围中,东方的齐国又四方争伐,欲称霸天下,晋国的处境可谓险恶,急需稳定的后方和政治同盟者。而此时秦国也渐渐强大起来,渴望与东方各国交往并学习先进的文化。因此当秦穆公向晋献公求婚时,晋国欣然同意,可以说双方为各自的利益一拍即合。公元前651年,晋献公亡,随即发生了骊姬之乱,秦穆公助公子夷吾平定了此次变乱,并立夷吾为晋君,是为晋惠公。公元前645年,晋国乘秦国灾荒之机进攻秦国,反而遭受了韩原之败,晋惠公被俘。后秦穆公放回晋惠公,但要求“太子子围为质于秦,……秦妻之以宗女”。此宗女便是怀赢,这即为秦晋第二次联姻。公元前638年,晋惠公去世,子围抛妻而逃回晋国争继君位,致使秦穆公大怒“乃迎公子重耳于楚”,助重耳成为晋国新君,又将秦国宗女嫁给重耳,这便是秦晋第三次联姻。在双方联姻的近30年间,除了河曲之战和韩原之战外,没有发生别的战争,维持了较长时间的和平状态,这就为双方经济、文化的交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因此可以说“联姻初启了秦晋友好外交的始端,对秦晋经济文化的交流,对以后两国的交往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和作用,并在双方的军事冲突中,联姻起到了溶合剂的作用”。

  其二,互派质子与政治避难便利了彼此的了解和学习。秦晋双方有时关系密切,有时也会发生利益冲突,基于这种复杂的关系,双方建立了互派宗子为质的制度。据统计,春秋战国时,入质于秦国的质子共9人,质于三晋者就有5人。战国时,秦出质于他国的质子共7人,其中质于三晋者5人。由此可见秦晋之间交往之频繁。而在政治避难方面也有很多事例,如重耳、子围避难于秦国,秦献公避难于三晋之一的魏国等。而互派质子和政治避难的当事人往往是其国家将来的君主,长期在对方国家生活,必然对当地的文化政治制度、风土人情十分了解,知道对方有何种长处是本方应该学习的,待到回国执掌大权之时便会根据本国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应的变革。如秦庄襄王曾在赵国为质子,其即位之后便设立了寺工、少府之职,可以认为秦庄襄王“曾为质于赵,深受三晋制度、文化的影响,他即位之后,又重用在赵时的老朋友吕不韦为相,企图有一些作为,他在位时仿效三晋,对秦制度作一些变更,是合乎情理的”。再如秦献公曾在魏国政治避难二十余年,而当时魏文侯重用李惺、吴起等法家人物进行改革,推行中央集权,使魏国国力强盛,一度成为中原的霸主。而秦国却国力衰弱,政治混乱,文化落后,国君之废立由庶长把持,因此连连被吴起击败,丧师失地,领土只保有洛阳以西,陇山以东,秦岭以北的渭河平原这一狭小之地。秦晋两国的这种强烈的反差不可能不对秦献公产生强烈的触动,因此秦献公登基就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如废除了自秦武公以来实行了三百多年的人殉制度;公元前379年,秦献公将蒲、蓝田、善、明氏等边境地区改建为县;公元前378年,秦国“初行为市”;公元前375年,秦“户籍相伍”。“户籍相伍”是把五户人家编成一伍,农忙时互相帮助,农闲时进行军事训练,而此种组织方式与三晋的户籍编制方法是十分类似的。我们不能说秦献公所进行的改革完全是师法于三晋之魏国,但是他长期避难于魏国,三晋文化对他耳濡目染的影响是必然的。类似秦献公这样秦的高层人物与晋的交流很多,那么三晋对秦的影响必然是持久而深远的。

  其三,秦晋之间的战争也促进了两国的交流。战争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个永恒的主题,秦晋之间的战争自然也是不可避免,特别是战国时期秦与三晋之间的战争更是频繁。据史料记载,春秋时期,秦晋之间的战争在秦穆公时期有六次,秦康公时期四次,秦桓公时期二次,秦景公时期二次。战国时期更多,秦灵公和秦出子时期各有一次,秦献公时期二次,秦孝公时期二次,秦惠文君时期十二次,秦武王时期一次,秦昭襄王时期则不可胜数,秦庄襄王时期六次。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秦晋之间的战争是如此之多,而每次战争的胜负必然包括领土的得失和民众的迁徙、战俘的使用,这都会对文化的传播产生作用。因为战争是具有双面意义的,它带来的不仅是对两国人民的伤害、文化的摧残,同时也具有传播文化、促进文化融合的积极意义,历史上许多大规模的文化传播都是以战争的方式进行的。据杨宽先生研究,郡辖县这种制度就是秦在战争中习自三晋文化。秦国早期设立的郡大多是在被其吞并的三晋地区,如秦所设的第一个郡是上郡,其为魏国割让上郡十五县给秦国后设立的河东郡也是在魏国割让河东地之后设立的。这些郡的设立自然是沿袭了当地旧制。这属于对三晋文化中制度文化的吸收学习。另外,在战争期间,秦国将三晋国家的许多人口迁徙到本国,如强行迁徙了赵国的卓氏和魏国的孔氏,他们都是三晋善于冶铁的大工商业者。他们的到来自然会使秦国比较落后的冶铁技术得到改进和提高。

  对于秦晋政治上的持续的交流,我们认为“通婚带有政治联姻的性质,但更可看作是吸收先进文化的重要渠道”。秦晋长期不断的战争以及互相入质对方国家,对秦的影响是巨大的。可以说,此种大规模、长时间的政治交往在秦与其他国家间是不多见的,也使得双方有较多的相近之处。这些因素开启了三晋文化在秦的传播,同时又为三晋文化在秦国的更大规模的顺利传播准备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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