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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开学通知

实用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临近开学了,各学校陆续发布开学通知,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小学开学通知,供大家阅读参考。

  小学开学通知(一)

各位家长:

  xxxx年秋季学期很快就要开始了,为了方便家长提前做好时间安排。现将秋季开学时间公布如下, 请各位家长按照自己孩子秋季班的上课时间到校上课。具体返校时间如下:

  秋季学期周二上课的班级,返校时间:9月2号晚上18:20;

  秋季学期周三上课的班级,返校时间:9月3号晚上18:20;

  秋季学期周四上课的班级,返校时间:9月4号晚上18:20;

  秋季学期周五上课的班级,返校时间:9月5号晚上18:20;

  另外,由于秋季学期班级教室会发生改变,开学第一天返校人员较多,建议各位家长可以提前半个小时返校。

  祝孩子们新的学期取得更大的进步!

  小学开学通知(二)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托幼机构:

  xxx年秋季开学在即,为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安全有序,现就做好xxx年秋季开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营造良好的开学氛围。根据上学期末的统一布置,8月25日至29日,全县中小学全体教师统一开展师德培训;8月30日至31日组织学生报到、缴费和注册;9月

  1日正式上课。各校要组织教职工清理、打扫、布置好校园,做好寄宿学生的食宿安排,想方设法改善学生食宿条件,以清洁、舒适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学生。各校要认真制订新学期各项工作计划,做到早布置、早落实,确保开学后一周内学校各项管理工作和教学工作进入正常状态,教学和生活秩序稳定。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推迟开学,今年确因建设工程原因需延期开学或轮读的, 要及时向学区、县教育局报告并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二、切实做好安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省市县安全会议精神,结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苍教发〔xxx〕63号)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务必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着力做好中小学 (含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安全、非法办学机构安全、学校及周边安全、学校食堂饮食安全等五大领域的安全专项行动,开展自查自纠,维护校园平安稳定。同时,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认真落实校方责任险的投保工作;在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下,进一步提高学生平安险的参保率。

  三、认真组织开学听课活动。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开学进课堂活动,在开学第一周自行组织领导干部进课堂听课活动,突出教学中心意识,营造校长带头深入教学一线、教师钻研教学的氛围。开学第一周,县教育局将组织开学工作综合督查组(相关科室干部、教研员、师训员等)深入相关学校、幼儿园,重点了解学校开学上课情况,进课堂听不少于1节随堂课,做好听课笔记,并参加学校的评课活动。活动结束后,督察组将开学听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县教研室。

  四、依法做好保学控辍工作。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学校严格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积极组织学生入学,扎实做好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施教区内的小学生入学率和巩固率均达100%,小学升初中的升学率100%,初中的年巩固率99.9%以上。要依法依规招收学生,不得拒收原在籍学生,确保所有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普通高中学校要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原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职业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学前的有利时机,继续做好招生工作,切实做好高二、高三学生保学控流工作,确保普高和职高年巩固率。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学生入学和转学手续。

  五、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严格执行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坚持收费公示制度,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费政策,免收与入学有关的一切费用;高中阶段要严格按不同等级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代办费要按审核备案后的标准收取;普高择校生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职高要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收取学费和代管费,不得收取择校费、捐资等;幼儿园要根据不同等级收取保教费,幼儿园代办服务项目有中餐点心费和代管费。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现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不得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坚决制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设重点班或实验班、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等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课内外过重的课业负担。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域性学科“统测”工作的通知》(浙教基〔xxx〕14号) 文件精神,要严格规范考试科目与次数,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的基本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巩固无证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成果,妥善做好在园幼儿的分流安置工作。

  七、严格规范教师管理制度。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德教育与引导,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把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务聘任、评优奖励的重要依据。名教师、名校长等教育教学骨干要通过开设精品课、举行学术讲座、展示教育科研成果等形式,进一步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强化教师编制管理,未经县教育局同意,不得擅自借用教师,不得擅自聘请代课教师。要一律清退一年及以上的代课教师,确需聘请临时代课教师的,要经审批后及时签订为期不超过10个月的聘用合同。要抓紧清理中小学在编不在岗人员和“吃空饷”人员,未经学校、教育局、县政府批准而擅自离开教育工作岗位的,一律作擅自离岗处理。要建立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参与的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肃查处各种有偿带生、有偿补课等失范行为,维护教师队伍形象,

  八、组织开展“走亲连心”活动。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家访制度,用真心爱护关心贫困生,通过多种渠道给予帮助和资助,确保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学生都能上好学。要做好每一名学生教育工作,特别是后进生的转化和帮扶工作。积极做好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确保新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关注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努力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学前教育以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和上等级为载体,提高学前三年入学率。同时创造条件,进一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

  九、精心组织教师节庆祝活动。各学区、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全国第30个教师节为契机,本着“简朴、热烈、务实”的原则,举行“教师周”系列庆祝活动,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新时期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展现尊师、爱师、敬师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辛勤耕耘的工作热情。开展走访、慰问模范教师活动,深入基层,走访、慰问一线教师,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农村教师,切实帮助教师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认真做好宣传活动,通过在校园内外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庆祝氛围;利用电视台、网站等相关媒体,宣传本片区、本学校的优秀教师事迹,展现人民教师立足岗位、忠于职守、淡泊名利、甘为人梯的良好精神风貌。

  十、深化学校文化内涵建设。继续做好学校创特创优工作,努力推进学校品牌建设。改造学校校容校貌,不断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加强图书室、阅览室等设施建设,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创造良好环境。深入开展班级文化建设,通过班级文化建设带动校园文化建设的发展,提高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积极宣传和引导中小学生征订和阅读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优秀学生读物,特别是《中学生天地》《小学生时代》等期刊,进一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提供优秀的精神食粮。要突出课堂主渠道作用,将温州市地方课堂《经典诵读》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做好“经典诵读”的学科渗透工作,在地方课程中开设《经典诵读》专题学习内容。

  xx县教育局

  xxx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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