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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斯同先生传文言文(2)

文言文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无可出之理,鬼门亦无其地。《成祖实录》称:‘建文阖宫自焚,上望见宫中烟起,急遣中使往救,至已不及,中使出其尸于火中,还白上。’所谓中使者,乃成祖之内监也,安肯以后尸诳其主?而清宫之日,中涓嫔御为建文所属意者逐一毒考,苟无自焚实据,岂肯不行大索之令耶?且建文登极二三年,削夺亲藩,曾无宽假,以至燕王称兵犯阙,逼迫自殒。即使出亡,亦是势穷力尽,谓之逊国可乎?”由是建文之书法遂定。

  在都门十余年,士大夫就问无虚日,每月两三会,听讲者常数十人。于前史体例贯穿精熟,指陈得失,皆中肯綮,刘知几、郑樵诸人不能及也。马、班史皆有表,而《后汉》、《三国》以下无之,刘知几谓“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先生则曰:“史之有表,所以通纪传之穷,有其人已入纪传而表之者,有未入纪传而牵连以表之者,表立而后纪传之文可省,故表不可废。读史而不读表,非深于史者也。”

  康熙壬午四月卒,年六十,所著《历代史表》六十卷、《纪元汇考》四卷、《庙制图考》四卷、《儒林宗派》八卷、《石经考》二卷,皆刊行。又有《周正汇考》八卷、《历代宰辅汇考》八卷、《宋季忠义录》十六卷、《六陵遗事》一卷、《庚申君遗事》一卷、《群书疑辨》十二卷、《书学汇编》二十二卷、《崑崙河源考》二卷、《河渠考》十二卷、《石园诗文集》二十卷,予皆未见也。乾隆初,大学士张公廷玉等奉诏刊定《明史》,以王公鸿绪史稿为本而增损之,王氏稿大半出先生手也。

  ——选自《四部丛刊》本《潜研堂文集》

  万斯同先生字季野,是鄞县人。他的高祖万表,是明朝的都督同知;父亲万泰,是明朝崇祯九年的举人,清朝代明以后他把经史之学分别传授给几个儿子,让他们各自专攻一门。万斯同先生是万泰的小儿子,生下来就异常聪敏,读书过目不忘。八岁时曾当客人的面背诵扬雄的《法言》,全篇不差一字。十四五岁时把家里的藏书全都拿来阅读,都能领会其中的主要意思。余姚黄宗羲先生住在宁波,万斯同先生与哥哥万斯大都拜他为老师,学到蕺山刘宗周先生的学说,就是以“慎独”为主,认为圣人贤人的道德学问是能赶得上的。当时宁波有个五经会,其中万斯同先生年龄最小,但每遇到讨论中有疑难的地方,他总是几句话就能把疑难分析明白。他青少年时没有作过八股文,专心学习经史诗赋,通晓历代史书,对明代的制度人物尤其精通,从洪武朝到天启朝的实录都十分熟悉。尚书徐乾学听到他的名声,把他请到自己身边。徐乾学撰写《读礼通考》,万斯同先生协助参加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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