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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与周代社会生活关系(7)

诗经 时间:2021-08-31 手机版

嫁娶用媒

  《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豳风伐柯》:“取妻如何?匪媒不得。”这些诗句是周朝婚姻嫁娶须媒在文学上的体现。缔结婚姻须媒约之言,还出于为了明晓男女之别,将男女之间的交往严格限制在礼制允许的范围内。《礼记曲礼》说:“男女匪有行媒,不相知名。非受币,不交不亲。”《礼记坊记》也说:“故男女无媒不交,无币不相见,恐男女之无别也。以此坊民,民犹有自献其身。《诗》云:‘伐柯如之何?匪斧不克。娶妻如之何?匪媒不得。’‘艺麻如之何?横从其亩。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婚姻礼制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里成为当时人们普遍遵守的行为规范,成为社会判断婚姻是否合法的标准,形成了统一的社会道德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往往体现为一种强大的社会舆论力量,对违反这种礼制规范的男女有强烈的震慑作用。《卫风氓》首章“匪我想期,子无良媒。将子无怒,秋以为期。”诗中女主人公面对男子的求爱,不得不延迟婚期,原因就是没有媒约之言。《郑风将仲子》描写了一位善良的女子深爱自己的恋人,很想偷偷与之幽会,但又惧怕承受不住来自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压力,心中充满了矛盾和痛苦。

三、《诗经》与周朝饮食习俗

(一)《诗经》有关周朝饮食的诗篇

  《诗经》中与周朝饮食有关的诗篇主要有:

  国风部分((21篇):《周南卷耳》、《召南采孩》、《羔羊》、《郊风柏舟》、《简兮》、《泉水》、《王风丘中有麻》、《郑风叔于田》、《女曰鸡鸣》、《狡童》、《魏风园有桃》、《伐檀》、《唐风山有枢》、《鸿羽》、《有杖之杜》、《秦风.权舆》、《陈风.衡门》、《株林》、《桧风匪风》、《幽风.七月》、《伐柯》。

  小雅部分(33篇):《鹿鸣》、《常棣》、《伐木》、《天保》、《鱼丽》、《南有嘉鱼》、《寥萧》、《湛露》、《彤弓》、《六月》、《车攻》、《吉日》、《祈父》、《斯干》、《节南山》、《正月》、《小苑》、《小井》、《大东》、《北山》、《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桑启》》,《须弃》、《车晕》、《宾之初筵》、《鱼藻》、《角弓》、《瓤叶》、《著之华》。

  大雅部分(13篇):《早麓》、《生民》、《行苇》、《既醉》、《是鹜》、《假乐》、《公刘》、《洞酌》、《荡》、《抑》、《裕高》、《韩奕》、《江汉》。

  三颂部分(10篇):《周颂执竞》、《丰年》、《潜》、《载荃》、《丝衣》、《鲁颂有豁》、《泮水》、《閟宫》、《商颂烈祖》、《玄鸟》。

  以上统计共77篇。根据《仪礼乡饮酒礼》、《礼记.乡饮酒义》的记载,还有一些诗篇,虽然其内容本身与饮食活动或礼仪无涉,但在燕飨、乡饮酒礼等礼仪活动中被歌唱、吟咏。这些诗歌是:升歌时的《小雅四牡》、((皇皇者华》,间歌时的《南山有台》,合乐时的《周南关即三》》、((葛覃)、《召南鹊巢》、《采繁》,加上有声无辞的六篇笙诗。那么在整个《诗》三百篇中,与饮食有涉的诗篇共90篇,占了超过四分之一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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